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人民政府,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综合执法局:
现将《沙坡头区“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深化“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放心消费”的理念,提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展示旅游城市良好形象,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等26个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放心消费在宁夏”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监发(2020)10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旅游中卫·放心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1)73号)要求,结合我区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治、社会监督”为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消费“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进一步提高我区旅游行业综合发展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文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整治全区旅游市场乱象,规范旅游市场管理秩序,优化完善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增强旅游市场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畅通投诉举报维权渠道,提升旅游领域广大消费者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龚 涛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吴佳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阿 莲 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局长
成 员:万自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华盛 区委网信办主任
宋 扬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周重南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张永生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浩海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王梅玲 区公安分局政委
魏建明 区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王 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迎水桥分局局长
郑 华 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局局长
黄建新 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分局局长
马晓莉 文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立芹 滨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徐宏亮 迎水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研究确定相关成员单位开展“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措施,适时召集专题会议,总结分析安排阶段性工作,充分发挥研判监督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阿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安排、督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定期督查、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做好各类投诉案件转办和配合办理,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和重要活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乡村旅游点、农家乐、民宿、休闲农庄监管治理
1.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负责协调配合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分局对旅游市场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超范围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及时搜集掌握“黑车”“黑导游”“黑旅行社”作案证据线索移交公安部门,并配合开展查处治理工作;对沙坡头景区周边农家乐扮演“黑导游”欺骗诱导游客的不法行为进行巡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迎水桥分局负责对景区周边农家乐、乡村旅游点、涉旅餐饮单位、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督促接团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游客“食之放心”;对个别农家乐实行“两套菜单”、旺季期间坐地涨价、商品购物场所不明码标价和模糊计价等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加大对购物店、特产店、涉旅商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虚构原价、价格歧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经营者依承诺守信经营;对农家乐出现卫生不达标、设施设备老化、存在重大食品和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加大监管整顿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乡村旅游点、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依法处理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4.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负责对辖区内农家乐、休闲农庄、家庭旅馆进行排查,发现违法拉客欺客的线索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区生态环境分局整治农家乐随意排污等影响环保的问题。
(二)加强旅游治安交通秩序治理
1.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迎水桥镇负责配合市直部门对沙坡头大道、机场大道等主要旅游交通干道周边农家乐乱设摊点、占道经营和围追兜售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2.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对出租车欺客、拒载、不打表乱收费,网约车平台下的私家车充当“黑导游”非法欺客、载客运营等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努力提升旅游客运服务品质。
3.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周边摆摊设点秩序进行规范整治。
4.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市公安局旅游警察分局负责对旅游新镇周边道路、中央大道两侧进行规范治理;对机场、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周边扮演“黑导游”的出租车司机以及混杂其中的私家车司机围追堵截、欺骗揽客、强行拉客、半路强行阻拦车辆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治理;结合日常设点检查酒驾、毒驾、私自安装假牌照等行为,对列入“黑车”“黑导游”“黑旅行社”整治黑名单的不法分子,开展经常性地查处治理;在迎闫公路设立治安检查站,对载客车辆进行排查检查,采取驻守执法的形式对“黑导游”欺骗揽客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5.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执法活动中,发现“黑导”有其他违法活动,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1.区委宣传部、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负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本次“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查处问题和整治取得的成效,适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依法诚信经营的鲜明导向和安全放心的旅游市场形象。
2.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通过网媒、自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推出精品文化旅游活动,发布旅游旺季游客消费指南,不断丰富文旅产品供给,引导群众消费,进一步打造节庆消费热点,激发旅游消费活力。
3.区委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官方主流信息,妥善处置网上负面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立足行业特点,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层层压实责任,将整治工作贯穿全年,常抓不懈,确保“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要对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落实工作任务,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配合,通力协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区整治工作“一盘棋”思想,认真研究分析当前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推诿扯皮和消极应付,确保高效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着力优化旅游市场环境秩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及网络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适时公布“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成果,增强旅游业消费的透明度,为开展“放心消费”暨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安全、文明、有序、规范旅游的宣传和引导,有效引导公民理性消费和依法维 权,提高公民旅游素质。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不间断地进行明察暗访,实现督查全覆盖。要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推诿扯皮、严重影响专项整治行动的将及时抄送区政府督查室进行挂号督办,各成员单位要不断强化工作纪律和政治规矩,对整治活动中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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