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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居民营养实施方案(2021年—2030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1-00524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1〕80号 生成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群团委:

《中卫市沙坡头区居民营养实施方案(2021年—2030年)》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居民营养实施方案

(2021年—203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居民营养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0号)《中共中卫市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卫2030”发展规划的通知》(卫党发〔2017〕24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沙坡头区建设,进而提高我区居民营养健康水平,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健康沙坡头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康沙坡头区行动(2020-2030)的通知》(卫沙健组发〔2020〕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普及营养健康知识、优化营养健康服务、完善营养健康制度、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关注居民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营养健康,将营养融入所有健康政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营养健康需求,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建设健康沙坡头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2021年,实现以下目标:

——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孕妇贫血率下降至15%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10%以下;脱贫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5%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65%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5%以下,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1%及以上。

——居民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6克,居民超重、肥胖率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

——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实现以下目标:

——进一步降低重点人群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孕妇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老年人群贫血率下降至7%以下;脱贫地区人群贫血率控制在7%以下。

——孕妇叶酸缺乏率控制在3%以下;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75%以上;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5%以下。

——农村中小学生的生长迟缓率保持在3%以下;进一步缩小城乡学生身高差别;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进一步提高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及以上。

——居民每人每日食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居民超重、肥胖率的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

——居民蔬菜水果摄入量在2021年的基础上提高15%以上。

二、实施内容

(一)执行营养政策标准

1.推动营养政策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营养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建立沙坡头区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严格落实自治区、中卫市临床营养管理、营养监测管理、基层相关单位营养工作等规章制度和营养规范,加强营养健康法规、政策、标准等咨询和指导。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二)加快推进营养能力建设

2.加强营养科研创新能力建设。落实自治区膳食营养疾病的防控技术及策略,加强营养与健康研究,利用现有食品营养相关资源,配合建立自治区营养健康科研互助平台,促进沙坡头区营养健康工作能力提升。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企业联合进行食物营养、营养健康、运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适宜技术推广。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3.加强营养人才培养及队伍建设。持续完善、壮大健康科普专家库,广泛纳入具备条件的医务人员进入健康科普专家库,依托专业人员将营养知识普及到所有人群。简化人才引进程序,创新管理模式,提高薪酬待遇,积极将符合条件的营养人才推荐至相应岗位,最大化发挥此类人员的才能。加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集中供餐单位配餐等人员营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营养食品复合型、实用型人才。鼓励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场所配备或聘请营养师或营养技师。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教育局、民社局

(三)加强营养和食品安全监测与评估

4.开展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在沙坡头区建立食物营养与人群健康监测点,定期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收集、整理人群食物消费量、营养素摄入量、体格测量等信息。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教育局

5.加强食物成分和食品安全监测工作。拓展食物成分监测内容,定期开展监测、收集营养成分、功能成分、特殊疾病相关成分、有害成分等数据。根据我区食物资源及分布,配合自治区、中卫市建立和完善中卫市食物成分数据库,强化质量控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完善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程序。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6.开展综合评价与评估工作。配合市卫健委收集、整理各类营养健康监测数据,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评价、食物营养价值评价等评价工作,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教育局

(四)加快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

7.推进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编制食用农产品营养品质提升指导意见,提升优质农产品的营养水平,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将两品一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在同类农产品中总体占比进一步提升。促进优质食用农产品的营养升级扩版,推动脱贫地区安全、营养的农产品“走出去”。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建设全区农产品营养品质数据库及食物营养供需平衡决策支持系统。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乡村振兴局、工信和商务局

8.规范指导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发展。开发利用沙坡头区富硒特色农产,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着力发展保健食品、营养强化食品、双蛋白食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鼓励开发营养型优质食用农产品和特色营养健康食品,开展富硒农产品的评估和推广。加强产业指导,规范市场秩序,科学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消费、营养、健康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卫健局、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

9.开展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结合人群营养需求与区域食物资源特点,开展系统的营养均衡配餐指导。促进示范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推广健康烹饪模式与营养均衡配餐。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五)大力发展传统食养服务

10.加强传统食养指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利用枸杞等特色资源,推广五味食养、药食养生等食养习惯。通过多种形式促进传统食养知识传播,推动传统食养与现代营养学、体育健身等有效融合。开展针对老年人、儿童、孕产妇及慢性病人群等特定人群的食养指导,提升居民食养素养。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进一步完善适合居民健康需求的食养制度体系。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11.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严格执行自治区传统养生食监测和评价制度,开展食材中功效成分、污染物的监测及安全性评价。筛选一批具有一定使用历史和实证依据的传统食材和配伍,对其养生作用进行实证研究,各单位根据职责开展传统养生食材监测评价。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

(六)加强营养健康基础数据共享利用

12.推动营养健康数据互通共享。依托自治区政务大数据服务平台,构建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农业、食品药品、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信息数据资源的协同共享。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七)科学普及营养健康知识

13.提升营养健康科普信息供给和传播能力。围绕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科普宣教需求,按照《健康沙坡头区行动(2020-2030年)》有关要求,结合地方食物资源、饮食习惯、传统食养理念,加强对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提高全民营养意识。创新科普信息的表达形式,拓展传播渠道,定向、精准地将科普信息传播到目标人群。加强营养、食品安全科普队伍建设。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坚决反对伪科学,依法打击和处置各种形式的谣言,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营养宣传,避免营养信息误导。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委网信办,区卫健局、科技局、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各乡镇

14.推动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常态化。以全民营养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5.20”全国学生营养日、“5.15”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主题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带动宣教活动常态化。推动将居民营养、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纳入健康沙坡头区建设行动工作成员单位和个人考核指标。建立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示范工作场所,如营养、食品安全科普社区、小屋等。定期开展科普宣传的效果评价,及时指导调整宣传内容和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舆情监测,回应社会关注,合理引导舆论,为公众解疑释惑。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科技局、教育局,各乡镇

三、实施国家营养计划重大行动

(一)开展生命早期1000天营养健康行动

15.开展孕前和孕产期营养评价与膳食指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服务管理项目,免费为孕产妇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和营养保健指导。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对孕妇进行营养指导,开展孕产妇的营养干预,降低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出生率。提高5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提升妇幼人群营养状况定点监测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16.实施妇幼人群营养干预计划。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儿童服务管理项目,免费为0-6岁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对新生儿家庭进行喂养、发育等指导,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等情况的儿童分析原因并给予处置。继续推进育龄妇女补充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积极引导围孕期妇女加强含叶酸、铁在内的多种微量营养素补充,降低孕妇贫血率,预防婴幼儿营养缺乏。在合理膳食基础上,开展孕妇营养包干预项目。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群团委

17.提高母乳喂养率,培养科学喂养行为。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提高医院内纯母乳喂养率。进一步完善母乳喂养保障制度,改善母乳喂养环境。落实自治区婴幼儿科学喂养策略,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营造母乳喂养社会氛围,宣传引导合理辅食喂养。加强对婴幼儿腹泻、营养不良病例的监测预警,加强婴幼儿食源性疾病(腹泻等)的干预措施。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群团委

18.实施儿童营养干预计划。继续落实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措施,为6-24个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儿童看护人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与技能,改善婴幼儿营养和健康状况,预防缺铁性贫血和生长迟缓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乡村振兴局、群团委

(二)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行动

19.加强学生营养健康教育。推动沙坡头区各级各类学校加强营养健康教育,把营养教育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内外营养健康教育活动。依托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监测工作项目,推进“小手拉大手”方式,使学生家长掌握基本营养知识,养成合理的膳食习惯,达到膳食平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0.落实学生营养配餐。鼓励各学校因地制宜制定满足不同年龄段在校学生营养需求的食谱指南,引导学生科学营养就餐。制定并实施集体供餐单位营养操作规范,加强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农村学生营养供应,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1.开展学生超重、肥胖等营养不良干预。开展针对幼儿园及中小学的“运动+营养”的体重管理和干预策略,加大均衡膳食和营养宣教,倡导学校开展抵制高糖饮料、高盐和高脂食品的主题班会活动。增强学生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的活动量不低于1小时。开展针对学生的超重、肥胖情况的监测与评价,分析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影响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措施。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22.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加大对校园及周边“三小”“三无”食品清理力度,减少高糖饮料、高盐和高脂食品的销售量。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教育局

(三)实施老年人群营养改善行动

23.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和评价。依托沙坡头区健康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按照自治区营养健康状况评价指南,推广应用适宜的营养筛查工具。试点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逐步覆盖沙坡头区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区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民社局

24.制定满足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促进健康老龄化。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社会团体机构,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老年人群的营养膳食供餐规范,指导医院、社区食堂、养老机构营养配餐。对低体重高龄老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逐步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民社局

25.制定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措施。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无缝对接与有效管理。依托现有工作基础,在家庭保健服务中纳入营养工作内容。推进多部门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民社局

(四)实施综合医院临床营养行动

26.执行综合医院临床营养工作制度。通过试点示范,推进综合医院临床营养工作,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增加多学科诊疗模式,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明确承担临床营养工作的机构,组建由临床营养师、临床医师、药剂师和护士组成的营养支持团队,开展营养治疗。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7.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逐步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了解患者营养状况。建立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依据营养阶梯治疗原则对营养不良的住院患者进行营养治疗,并定期对其效果开展评价。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28.开展营养相关慢性病的防治。落实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指南。对营养相关慢性病的住院患者开展营养评价工作,实施分类指导治疗。建立从医院、社区到家庭的营养相关慢性病患者长期营养管理模式,开展营养分级治疗。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五)实施脱贫人群营养干预行动

29.将营养干预纳入健康扶贫,因地制宜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工作。根据脱贫地区食物供给情况和居民营养健康水平,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的膳食营养指导方案,开展区域性的精准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乡村振兴局

30.实施脱贫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继续推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所有脱贫地区。鼓励脱贫地区学校结合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合理配餐,加强脱贫地区学校食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学生在校就餐条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分局,区卫健局、乡村振兴局

31.加强脱贫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与防控,减少因食源性疾病导致的营养缺乏。加强脱贫地区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系统建设,了解脱贫地区主要食源性疾病病种、流行趋势对当地居民营养和健康状况的影响,重点加强腹泻监测及溯源调查,掌握食品污染来源、传播途径。针对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关键点,制定防控策略。开展营养与健康融合知识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六)实施吃动平衡行动

32.推广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以“三减三健”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提高居民整体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和知晓水平,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培养运动健身习惯,加强个人体重管理,对成人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33.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提倡每人每日“一斤菜半斤果”,推动居民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和巩固。普及使用定量盐勺、油壶,量化用盐用油用糖,有效控制食盐、食糖和油脂摄入量,同时减少隐性盐糖摄入。推广家庭使用厨房秤,按需备餐,珍惜食物,提倡分餐不浪费。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34.推进体医融合发展。根据重点慢性病的分布特征,调查研究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研究建立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干预路径。构建体医融合模式,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区卫健局

责任单位: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21年)以加强营养健康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制定切实可行的营养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分工,普及基本营养知识,提高营养工作能力水平,分步推进与分层次行动相结合,初步实现营养健康科学化、标准化。

第二阶段(2022年-2025年):大力发展营养健康产业,提供科学、便捷的营养服务,满足营养健康多元化需求,循序渐进和步步提升相结合,实现营养健康精准化和现代化。巩固完善营养工作制度,加强基层营养工作,普及吃动两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显著改善营养不良状况。

第三阶段(2026年—2030年):完善营养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吸纳更多营养人才,实现居民营养健康智慧化和个性化,持续发展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全力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改善居民营养健康状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将营养工作作为健康沙坡头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阶段任务、落实措施和完成时限。区卫健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依托各方资金渠道,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元化投入。

(二)广泛开展宣传。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市关于营养健康的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移动客户端等全媒体渠道,宣传实施国民营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大力倡导营养健康生活理念。要加强正面宣传、舆论监督、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对营养、食品的普遍认知。定期组织健康科普专家深入基层进行科普宣传,传播营养健康知识,普及营养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共建共享营养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与评估。各部门(单位)要定期交流信息,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要建立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计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真实地反馈营养实施工作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提高工作效率和进度,保障沙坡头区居民营养计划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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