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21-00329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21〕6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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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消防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主 任:马立明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主任:魏建明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宋学强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网信办,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信息
化和商务局、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群团工作委员会、区人民武装部、区气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沙坡头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大队,魏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联络沟通等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辖区内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实行席位制,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或分工调整,由相应岗位的接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调整。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