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21-00033
  • 卫沙政办发〔2021〕19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有效
  • 2021年04月21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21〕19号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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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沙坡头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创新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机制,全面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根据《关于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质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建发〔2019〕46号)《沙坡头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卫沙党办发〔2020〕110号)和《沙坡头区2020年创新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机制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20〕43号)文件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区委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村垃圾的全面长效治理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建设清洁卫生的宜居环境和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丽乡村,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立足我区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运行实际,在96个灌区试点村庄全面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建立“户分类存放、保洁员二次分拣、机清扫收集、人补扫保洁”的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新机制,以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工作目标,不断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的广度和深度。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的沙坡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统筹规划、政策落实,制定完善考核标准、奖罚机制,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项目建设等工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市场化运行模式。

四、主要任务

(一)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灌区村庄:用机械清扫代替人工清扫,洗扫车分早、晚两次做好日常清扫保洁,机扫的空余时间,由洗扫车驾驶员对机扫盲区、死角进行补扫,提高清扫覆盖面和清扫质量。

扬灌区及山区村庄:保留原有清扫保洁模式,将保洁范围分成“大网格”“中网格”和“小网格”,每个小网格配备1至2名保洁员,定人员、定车辆、定范围、定时间,对网格的环境卫生和垃圾定期进行清扫。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在96个灌区村庄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1.农户初次分类。引导农户按照可回收(易于变卖)垃圾、厨余垃圾(尾菜烂果、果皮果核、植物藤蔓、残枝落叶等易腐烂、可降解生物质垃圾)、沙土灰渣垃圾(尘土、炉灰、炉渣等)、建筑装修垃圾(废弃砖瓦、石块、水泥制品、装修材料等)、大件垃圾(废旧家具、农具、灶具、木头、其它日常用具)、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进行正确分类。可回收垃圾由农户自行收集;沙土灰渣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由农户暂存;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投至相应分类垃圾桶。

2.村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以村为单位开展垃圾分类收集,收集车参照城市餐厨垃圾收集模式,每天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定时在村庄巷道巡回收集。可回收(农户弃用)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转运至分拣中心;沙土灰渣垃圾、建筑装修垃圾以村或乡镇统一选择适当低洼地采取填坑、垫路或作为无机材料等方式利用;厨余垃圾因地制宜采取建设堆肥设施或就近统筹禽畜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等方式资源化利用。

3.分拣中心二次分类。采取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配备分拣员(可由保洁员兼任),对可回收(农户弃用)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二次分类。可变卖、可利用的垃圾由村集体统一处置,所产生的经济价值由村集体专用于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费用支出。其他垃圾转运至乡镇中转站。

4.镇转运和市县处理。村分拣中心的其他垃圾就近转运至乡镇中转站,由中卫市新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压缩转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

(三)分类设施建设布局

1.分拣中心建设。以“科学、经济、适用、高效”为原则,由相关乡镇对10个中转站(迎水桥镇2个、东园镇2个、柔远镇1个、镇罗镇1个、宣和镇2个、永康镇1个、常乐镇1个)进行改造,使其兼备分拣功能;依托特色小镇、高标准重点小城镇、高质量美丽村庄等项目,配套建设村级分拣中心30座。分拣中心原则上应不少于20平方米;垃圾分拣中心要求为封闭式房屋、地面硬化、建有渗沥液收集设施;站内明确专门区域分别设立大件垃圾暂存及拆解间、有害垃圾暂存间、可回收物存放间、垃圾分拣间,各功能区设置专门标识牌、不能混用;配置必要的垃圾分拣、大件拆解、分类暂存、污水处置、消毒灭蝇等各类设施。要同步建立至少一个垃圾分类展示点,达到“建成一点、辐射一片”的目的。

2.公共区域设施配套。对集镇、村庄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增设四分类垃圾箱960个。

责任单位: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

(四)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1.垃圾分类机制。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

2.严管重罚机制。实行区月检季考核、乡镇周检月考核、村日检周考核的“三检三考”检查考核制度;保洁员实行重奖10%的优秀者,激励80%的大多数,重罚淘汰10%的末位者的“181严管重罚”管理机制。

3.积分管理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积分激励机制,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积分制和积分兑换行动,鼓励和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收集和投放。

4.公示机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每月卫生评比结果在村内公示栏公示,对评分前三名的农户门口张贴笑脸,对评分后三名的农户门口张贴哭脸,笑脸牌和哭脸牌每月流动管理,形成“众人评比、人人参与”的比学赶超氛围。

5.创新管理机制。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积极探索建立垃圾分类APP远程管理系统和管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创新。

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

五、资金保障

改造中转站10座,每座改造费用2万元,共20万元;新建分拣中心30座,每座3万元,共90万元;增配四分类垃圾箱960个,每个1250元,共120万元。以上三项共需资金2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示范奖补资金,不足部分由沙坡头区财政配套。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2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做好垃圾中转站的改造、分拣中心的新建等工作。区住建和交通局做好四分类垃圾桶的采购和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4月20日—11月30日)。各乡镇按照方案任务要求,全面推进实施。年中以区政府组织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现场推进会。沙坡头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推进落实。

(三)长期坚持阶段(2021年12月1日—长期)。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持续开展,并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主动扛起工作责任。坚持垃圾治理经营性公益事业属性,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村庄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企业、农户等垃圾产生者治理责任,形成明晰责任体系。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强化监督,一抓到底,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各乡镇要利用广播、网络、“两微一端”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组织镇村干部、保洁员、志愿服务人员等开展入户宣传,确保每家农户至少有1人知晓垃圾如何分类;各村悬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条幅不少于1条;各村每周播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宣讲广播不少于1次;各垃圾清运车每天播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宣讲音响不少于1小时。

(三)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落实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职责,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深度保洁工作合力。区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处理、宣传、市场化运行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工作。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过程进行督促指导,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配套环卫设施设备建设,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要求,负责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奖补制度。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公布危险废弃物处置、利用和经营单位名单,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利用和经营单位环境监测等工作。

(四)结果导向,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入区委、政府对乡镇的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区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按照“5个3”定量和“9个无”定性标准对各乡镇开展垃圾分类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按季度进行奖补,对季度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乡镇奖补资金2万元,85—90分的乡镇奖补资金1万元,用于积分兑换商店的补贴以及保洁人员的绩效奖励;考评得分低于85分的,不予奖补;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扣罚2万元,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分。年度对工作扎实、管理机制完善、成效显著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对思想不重视、组织管理不到位、推诿塞责等原因,导致工作推进不力、进度缓慢、影响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推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垃圾分类治理模式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任务表


    点击查看:《一图读懂:沙坡头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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