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
二、征收范围: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位于第四排水沟以北,中卫物流园办公楼以南,柔石路以西,规划柔二路以东,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34户。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补偿方案: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卫沙政办发〔2021〕17号)。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咨询联系电话:0955-7679476
八、监督举报电话:0955-7620727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卫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卫沙政办发〔2021〕17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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