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1/2018-16003
  • 卫沙政办发〔2018〕43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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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3月3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8年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18〕43号
时间:2018年03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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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切实抓好2018年自治区、中卫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沙坡头区2018年政府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18年政府督查工作要点

  

   今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区、市督查工作要求,以工作落实为核心,把出发点放在推动重大决策和主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把落脚点放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突出抓好重大决策督查、专项督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督查,确保政令畅通,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一、督查重点

  1.对2018年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6月、11月

  2.对“6+8”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5月、8月、11月

  3.对区政府确定的全区经济社会主要指标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6月、12月

  4.对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督查时间:6月、9月、12月

  5.对全区2018年180个项目(30个重点项目列入日常督查范围)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

  督查时间:3月、6月、9月、12月

  6.对政策、项目、资金争取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督查时间:6月、12月

  7.对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人大办、政协办

  督查时间:6月、8月、10月

  8.对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民生实事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6月、8月、10月

  9.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按市政府要求开展督查

  10.对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4月、7月、10月

  11.对各乡镇、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扶贫办

  督查时间:6月、11月

  12.对各乡镇绿网提升、美丽乡村绿化工作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农牧林业科技局

  督查时间:4月督查造林进度,8月督查造林质量

  13.对各乡镇基本农田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农牧林业科技局、建设交通局

  督查时间:10月至12月不定期督查

  14.对各乡镇环保工作(包括秸秆禁烧、禁牧封育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环境保护局

  督查时间:根据环保工作需求适时督查。

  15.对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督查时间: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求适时督查。

  16.对各乡镇、各部门信访维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信访局

  督查时间:根据信访工作需求适时督查。

  17.对法治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法制办、政务公开办

  督查时间:5月、11月

  18.对市长信箱、区长信箱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配合单位:应急办

  督查时间:3月、6月、9月、12月

  19.对市、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的其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时间:即收即督,即督即报

  二、督查方式

  按照经常性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单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书面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因时、因事制宜,努力创新督查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督查工作质量。

  (一)书面督查。进一步完善《督查通报》《督查专报》《督查情况报告》等载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在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下功夫,全方位提高督查工作质量。

  (二)实地督查。在书面督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和现场督查。

  (三)询问督查。采取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对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进行即时性了解,特别是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苗头,调整工作方案。

  (四)调研督查。对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及时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对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参考。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督查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政务督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大实地督查和自查自纠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督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为督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要紧盯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指派专人跟踪督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区政府督查室,形成上下共促、齐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二要完善工作制度。按照新形势对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使督查事项的立项、督查、反馈、通报形成流程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三要畅通信息渠道。进一步畅通督查工作联系渠道,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社会运行中项目建设、资金落实等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形成便捷、畅通、高效的督查工作网络,实现督查工作的协调联动。

  四要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各分管副区长要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办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和重要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将开展“回头看”,随时进行复核,对不作为、慢作为和效率低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同时,各项督查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年度效能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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