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关于李宁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5〕33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宁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腊梅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邓明同志聘任为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宋鹏同志聘任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铁南站管理中队中队长;
任静同志聘任为区人民医院副院长;
占惠娟同志聘任为文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闫泽山同志聘任为永康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以上7名同志的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邓明、宋鹏、任静、占惠娟、闫泽山5名同志聘期3年,从区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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