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白杨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卫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和《沙坡头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白杨等8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白杨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政务公开办公室主任;
张明晖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刘懿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
陈艳超同志任区司法局柔远司法所所长;
刘甜甜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聘任拓万爵同志为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王腊梅同志为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由企业按程序聘任孟杰天同志为中卫市玉龙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8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起计算。
拓万爵、王腊梅2名同志聘期三年,从区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孟杰天同志聘期三年,从企业聘任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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