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1〕79号文件精神,王硕等11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硕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兼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岩同志任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林晓梅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弓晶晶同志聘任区旅游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丁生麟同志聘任永康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世娟同志聘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冯涛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晓华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鹏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闫素香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莫晓君同志聘任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副所长。
王硕、李岩、林晓梅、丁生麟、冯涛、王晓华、苏鹏、闫素香、莫晓君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5月起计算,弓晶晶、李世娟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起计算。丁生麟、冯涛、王晓华、苏鹏、闫素香、莫晓君、弓晶晶、李世娟8名同志聘期为三年。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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