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1/2021-00232
  • 卫沙政干发〔2021〕10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
  • 2021年07月21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沙政干发〔2021〕10号
时间:2021年07月21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1〕79号文件精神,王硕等11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硕同志任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兼区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岩同志任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副局长;

林晓梅同志任区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弓晶晶同志聘任区旅游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丁生麟同志聘任永康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李世娟同志聘任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冯涛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王晓华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苏鹏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闫素香同志聘任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莫晓君同志聘任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副所长。

王硕、李岩、林晓梅、丁生麟、冯涛、王晓华、苏鹏、闫素香、莫晓君9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5月起计算,弓晶晶、李世娟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起计算。丁生麟、冯涛、王晓华、苏鹏、闫素香、莫晓君、弓晶晶、李世娟8名同志聘期为三年。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