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高乐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0〕97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乐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挂职);
汪学军同志任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
高乐同志挂职期从2020年11月开始,至2022年11月结束,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汪学军同志挂职期从2020年11月开始,至2021年11月结束,挂职期满后,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