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64/2021-00064 | 文号 | 137 | 生成日期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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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委组织部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委组织部 |
尊敬的陆春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楼栋(单元)长配备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沙坡头区以“四联四化”机制为统领,不断健全完善社区基层治理网格化管理体系,多措并举强化楼栋(单元)长管理工作,社区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健全考核机制
严格按照《沙坡头区城市社区网格服务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坚持对楼栋(单元)长分级分类考核,根据履职情况,每季度对楼栋(单元)长进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将机关干部楼栋(单元)长季度考核结果纳入平时考核范围,对乡镇反馈考核为不合格的干部,平时考核不予评为优秀。对于社区居民楼栋(单元)长,将考核结果与志愿服务积分管理相挂钩,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时长、工作贡献累计积分,依托社区“时间银行”“爱心超市”等进行实物奖励,切实调动和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的热情。对不愿承担楼栋(单元)长工作的,征求本人意愿,逐步有序替换。
二、明确职责定位
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与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细化楼栋(单元)长工作职责,由乡镇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定期谋划制定工作任务,经由社区下派至各楼栋(单元)长,督促其发挥好社区治理联络员、协管员作用。同时,建立挂牌公示制度,统一制作楼栋长、单元长公示牌在小区楼栋和单元进行悬挂,公示其姓名、联系电话和所管辖区域等信息,便于居民知晓和监督,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楼栋(单元)长的履责意识。
三、完善联动体系
以楼栋和单元为单位建立楼栋长、单元长微信群,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了解收集居民关注的热点、小区治理的堵点、公共安全的漏点等问题,及时反馈社区协调解决;同时做好居民与社区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工作,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交流,主动、及时调解邻里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实现“楼栋(单元)微自治”。建立定期协商制度,由网格长牵头,定期组织楼栋长、单元长共同商议小区事务,梳理居民需求,化解居民矛盾,提出工作建议,开展自治共治。
非常感谢您对沙坡头区基层治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组织部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