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19-001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1-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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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案 由:关于规范村级卫生室服务功能的建议
提案者:俞*有 137****2081
张*玉 135****3698
内 容:农村大多数人口居住在村庄,他们最经常利用的卫生资源是村卫生室或个体乡村医生。村级医疗卫生人员除了提供医疗服务以外,还能够更有效地承担群体预防、保健知识传播和组织改善环境卫生活动等多种社会功能,为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村级卫生人员年龄偏大、学历偏低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队伍现状
沙坡头区现有在岗村医192人,其中:男74人,女118人。年龄:30岁及以下11人,30-39岁39人,40-49岁87人,50-59岁46人,60岁及以上9人。学历情况:高中以下20人,中专84人,大专及以上88人。村医资格及生活补助标准: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158人(每月500元),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26人(每月800元),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8人(每月1000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村卫生室的房屋达不到规范化村卫生室的标准。尤以滨河、文昌镇突出。近年因其城镇化发展,乡村社区化及用地的影响,限制了村卫生室规范化的建设。
(二)沙坡头区共有行政村153个,设有村卫生室146个,平均每个村卫生室仅拥有1.3个村级卫生人员,不能满足群众医疗、预防、保健需要。且部分年龄偏大,存在新毕业的大专班学生进不来,进来干不了或不愿意进来等问题。
(三)部分村卫生室的设施设备不健全,现代化的诊疗手段缺乏,信息化水平不高。如缺乏冰箱、打印机、中医体质辨识系统、中医理疗灯等诊疗设备。
(四)村医待遇低,在岗村医的养老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到60岁退休后给予生活补助,每月补助标准为工作年限按15元/年补助。补助额低,不能满足村医的养老需求。
(五)村委会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支持职能履行不到位,村书记为卫生室的法人,但在实际中,村委会弱化了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和支持职能,不能很好的配合卫计部门做好村卫生室的管理。
三、建议对策
一、建议沙坡头区政府能根据实际,统筹规划,对于需要保留的村卫生室,充分抓住乡村振兴计划及国家和自治区政府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的契机,划拨用地,完成规范化村卫生室的建设。让每个村有一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对合并社区化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议加大与自治区教育厅、卫健委、人社厅的联系对接,定向培养愿意在农村干村医的高中毕业生到医学院校脱产学习,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对农村高中毕业生采取定向培养、定向招生并签订服务合同等有效措施,引导他们毕业后到村卫生室就业,并提供优惠的待遇,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扎根农村,使他们成为村卫生室的技术骨干力量。
三、依靠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投入。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已经投入不少的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精神文化等方面的建设,对村卫生室的投入特别是医疗设施、设备方面的投入非常有限。除政府财政资金的投入外,可以向社会发起“希望卫生室捐助行动”,依靠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加大对乡村卫生院的投入。多一个“希望卫生室”,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就多一分希望。
四、建议提高村医待遇,并逐步解决村医的养老问题。也可探索其他省市“乡管村用”模式,为3000人以上大村配备助理医师执业。
五、建议沙坡头区将村卫生室建设纳入各乡镇考核,由村委会加大对村卫生室的监管和支持力度,积极配合做好村卫生室的管理和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