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清单
单位全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规范简称 |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加挂牌子 | 无 | 单位性质 | 下属事业单位 |
单位级别 | 副科级 | 岗位设置 | 下设岗位7个 |
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87号(区行政中心办公楼) 联系电话:0955-8806093 | ||
主要职责 | (一)在沙坡头区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推动机关后勤改革。 (二)协调解决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共性问题,对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沙坡头区级机关用房的使用、分配和综合管理;负责领导公寓等有关房产的产权、产籍和使用管理及修缮维护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办公场所及附属用房等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和基建工作。 (四)负责公务用车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沙坡头区公务用车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车辆调度和安排。 (五)负责政务接待和相关公务接待,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务接待的办法和制度,承担沙坡头区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接待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接待人员的培训;负责在机关办公场所内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后勤工作;参与大型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有关保障工作。 (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沙坡头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对科技、文化、体育等系统内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管理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负责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消防、绿化、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在沙坡头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异地交流的领导以及沙坡头区委、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和管理。 (九)承接沙坡头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