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的通知
局属各中心、队(室):
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宁农规发〔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扎实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pdf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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