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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2021年春季动物防疫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安排意见

索引号 640502005/2021-00023 文号 卫沙防重指办发〔2021〕1号 生成日期 2021-0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一元复始,万物复苏。春季是畜禽集中补栏的时节,也是动物疫病高发的季节。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发的《2021年全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全面做好今年的动物防疫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沙坡头区畜牧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就沙坡头区2021年春季动物疫病防疫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认真落实动物防疫目标责任制,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

病为重点,积极推行以强制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促进沙坡头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二、工作重点

1.强化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

免疫接种是提高动物机体的免疫力、降低畜禽对动物疫病的易感性的有力举措,也是控制动物疫病发生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因此,今年春防工作应继续抓好免疫接种工作,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1)免疫要求

今年春防从2月25日起开始到4月15日结束。4月10日前各镇(乡)站上报由所在镇(乡)政府确认的免疫密度确认书。今年春防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的强制免疫工作。规模养殖场实行程序化免疫,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采取春秋季集中免疫和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应常年保持在70%以上。

(2)免疫动物种类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辖区所有鸡、鸭、鹅、鹌鹑、鸽子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辖区所有牛进行牛O型—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对所有猪进行猪O型—A型口蹄疫疫苗免疫。羊进行羊O型口蹄疫疫苗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1次,新生羔羊和调入羊及时进行补免。

猪瘟:对所有猪进行猪瘟免疫。

包虫病:对所有农村犬进行驱虫,上半年共驱虫3次、每月驱虫1次。

狂犬病:对农村犬进行狂犬病免疫和登记,犬只免疫率不低于20%,登记率不低于80%。

其他疫病:根据动物疫病流行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常发性、群发性和因病设防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尤其要指导养殖户做好羊痘、羊梭菌病、鸡H9亚型禽流感、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传支、鸡传喉、猪伪狂犬病、猪喘气病等疫病的免疫接种和防制工作。在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档案,尤其要做好规模养殖场户的电子档案并及时更新。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继续实行养殖户、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和镇(乡)政府签字确认制度。

2.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管理工作  

在开展春防工作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动物防疫员动物疫情观察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疫情排查,重点加强养殖园区、规模养殖场户、活畜禽交易市场等地区的疫情排查,特别要做好调入畜禽的疫情排查,掌握调入畜禽的来源、饲养情况、健康状况和免疫状况。我中心将加强抗体水平监测,对尚在免疫保护期的动物和本次春季免疫后21天(猪口蹄疫免疫后28天)以上的动物进行免疫抗体水平监测,对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要及时通知畜主补免,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70%的标准。

加强动物疫情管理,及时汇总和分析各种监测数据和资料;高度关注本辖区内动物疫情动态,发现疫情要立即上报,按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上报的各类动物防疫信息报表要做到规范、及时、准确和真实,讲究数据的严谨性和逻辑性。

3.继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宣传科普知识及相关政策,重点向生猪养殖场(户)、生猪屠宰场、生猪及其制品贩运户等重点人群讲解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及管理措施,提高全社会防范意识。二是强化日常排查监管。以乡镇政府和包场户责任人为主,每天实施排查,排查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三是严格生猪产地检疫。四是规范生猪屠宰检疫。严格依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检疫规程规定,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对屠宰的生猪实施严格检疫。五是强化流通运输环节管理。生猪及其产品贩运承运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非洲猪瘟防控相关规定进行运输,禁止从疫区或疫区省份调入生猪及其产品,贩运的生猪及其产品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合格,方可承运。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确保春防工作扎实推进,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农业的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为成员的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主动抓,层层明确目标责任,做到有安排、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确保春季防疫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做好疫情排查和应急处置。各乡镇要利用春季防疫的时机,充分调动村级防疫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疫情监测观察员的作用,全面做好存栏动物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其它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加强调入畜禽的疫情监测工作,严格执行外调动物检疫申报手续,及时掌握调入畜禽的来源、免疫状况、健康状况和饲养情况。同时,要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和从外省区调入的生猪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不明原因生猪死亡的,要立即限制移动并逐级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疫情报告或发现猪瘟疫苗免疫失败或临床可疑病例后要立即采样进行诊断和检测,并按照疫情报告有关规定逐级上报至自治区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采取果断措施规范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三)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2号公告,加强生猪流通监管。重点对外省调入我区的生猪进行重点核查,落实落地报检和隔离观察制度,降低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生猪要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制度,消除疫情隐患。

(四)加强消毒灭源。各乡镇要结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加大对养殖园区、养殖场户、养殖各环节和周边环境的消毒工作,指导养殖户进行科学饲养,有效改善养殖环境。加强集贸市场、屠宰场、畜产品批发市场的消毒工作。

(五)严格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乡镇春季动物防疫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看挂标率、建档率、防疫密度、抗体合格率等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未达标的乡镇要限期补防,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区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全年效能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加大对重大疫病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的乡及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对发生疫情的乡镇,继续实行“一票否决制”,降低考核等次,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中卫市沙坡头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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