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5/2024-00080
  • 卫沙农发〔2024〕138号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 有效
  • 2024年09月25日
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地方债券(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卫沙农发〔2024〕138号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来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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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人民政府,区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区农技中心: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二批)》(宁财(债)指标〔2024〕322号)和《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的通知》(卫沙财指标〔2024〕148号)精神,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4年自治区地方债券(第二批)资金6000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实施的沙坡头区麦垛山奶牛养殖园区项目(一期)配套道路建设项目、迎大路崾岘沟过水路面等4处农村公路水毁应急抢险工程、2024年日光温室维修改造项目、宣和镇赵滩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源工程等8个项目(详见附件)。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新增建设内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准挪用、拖欠和挤占专项债券资金。

2.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债券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二批)》(宁财(债)指标〔2024〕322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支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分类核算。

3.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证此次下达资金在12月中旬全部支付。

4.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项目质量,在收到文件10日内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完善“村级申请,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档案资料并报我局备案。


附件:1.2024年自治区地方债券(第二批)资金下达明细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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