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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2年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5/2022-00168 文号 卫沙农党办发〔2022〕17号 生成日期 2022-07-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沙坡头区2022年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2年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党农发〔2022〕12号)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持续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加快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年办一事、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新村”的目标导向,以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公共服务为重点,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办事难、增收难等问题入手,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持续用力、狠抓落实、久久为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到2025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行政村覆盖率达100%,农民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组织全区162个行政村,按照“规划先行、农民主体”的原则,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要求,聚焦“三农”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实施“一村一年一事”项目162件,“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在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上取得新进展,“一年办一事、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新村”的目标导向基本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实现新进展,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实现新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自下而上、农民主体。尊重农民意愿,行政村每一项办理事项都先由农民群众提出来,让农民群众自己说事、议事、办事、干事,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乡村由“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

——坚持村级主办、各级协办。根据农民意愿,所办事项由村集体决定,村民全面参与,村“两委”组织实施、村监会监督、村民投工投劳、自我建设。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单位)、各镇(乡)、村分层分级协助筹措项目资金,落实办理事项。
    ——坚持完善机制、长效推进。健全完善事项议定、资金统筹、五级联动、清单管理、编号建档、长效规划“六项工作机制”,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久久为功、长效推进,推动乡村由“办一事”向“常态化”转变。

——坚持资金统筹、集中攻坚。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乡村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方面短板弱项入手,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推进资金、技术、人员向村一级集中、向问题多的地方集中、向农民群众需要的地方集中,推动乡村由“干事找钱”向“钱随事走”转变。

二、工作内容

聚焦影响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难事和实事,“一村一年一事”行动重点解决行政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农村改革、农村文化建设、农民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明确工作重点。

1.产业发展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培强做优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聚焦枸杞、苹果、蔬菜、奶产业、肉牛和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围绕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依托当地特色资源,重点解决农民群众脱贫致富项目、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培育,农产品商标注册、分拣、包装、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2.乡村建设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有机结合,重点解决行政村需要新建、维修的巷道、道路,电网改造,农户房前屋后绿化、美化,院落、围墙、村庄巷道路灯等亮化设施,新建或改造村庄公共厕所、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3.公共服务提升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实施“四大提升行动”有机结合,重点解决行政村需要新建、改造的帮扶车间,农村家政服务、寄递物流、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育,中小学教学条件提升、幼儿园建设,村卫生室配套设施改善及标准化建设,安全饮水,老饭桌,小饭桌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乡村治理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有机结合,重点解决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制推行,“雪亮”工程建设,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辅警配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落实,“积分制”、“清单制”推广应用、积分超市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乡村治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乡村治理示范村创建。

5.农村改革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深化农村改革有机结合,重点解决土地流转、股份合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6.农村文化建设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重点解决农村文化设施薄弱、文化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村广场、文化墙、文化活动室建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农民“三农”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全民阅读、文化大篷车、科普大篷车、移风易俗主题巡演、“乡村大喇叭”等主题宣传展演,开展体现农耕农味的文体活动,举办“中国农民丰收节”等。
  7.农民就业创业方面。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有机结合,重点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致富增收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帮扶车间改造提升,吸纳周边村民就业。支持行政村委托第三方公司、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兴办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中心,以劳务总承包的方式组建村庄保洁、绿化美化、人民调解、养老服务、网格员团队,优先聘请当地农民并签订劳务合同,增加就业机会,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激发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规范事项议定。
  1.村级征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盯农民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难点,每年10月中旬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民情恳谈会、事务协调会、工作听证会等,每一项事都先由农民群众提出来,再由村级组织组织村民讨论,筛选确定本村第二年要办的事项。对于村上能够办理的事项村上办理,村上办理不了的事项以村“两委”名义上报乡镇。
   2.逐级梳理。乡镇根据村级上报的事项,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乡镇能够办理的事项,乡镇办理不了的,上报沙坡头区党委和政府。沙坡头区党委和政府筛选确定沙坡头区能办理的事项,沙坡头区办理不了的事项报中卫市党委和政府办理。

3.县区汇总。区委农办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将自治区、市、县、乡、村办理事项汇总,形成全区“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工作台账,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印发执行。

(三)深化清单管理。

按照自治区、市、区、乡、村五级清单管理要求,区委农办汇总整理填写市、区、乡、村四级任务清单,建立工作任务台账,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各乡镇抓好对建成项目的运行管护,每个行政村要将“一村一年一事”项目按照年份进行编号,建立项目数据库,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一年接着一年干,确保干一件成一件。

三、工作步骤

沙坡头区2022年“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从2022年3月开始,到2022年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谋划阶段(2022年3月1日—3月20日)。根据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相关要求,由各乡镇组织辖区各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认真谋划各村2022年需要办理的任务事项,上报乡镇党委集中审核,确定任务事项初步清单。

(二)清单审定阶段(2022年3月21日—3月31日)。区委农办认真审核各乡镇“一村一年一事”任务事项初步清单,广泛征求部门意见,汇总整理后提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审定。各乡镇结合实际,有序开展“一村一年一事”项目建设。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区委农办按照自治区深入开展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指导意见,制定印发沙坡头区2021年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乡镇严格按照“一村一年一事”任务清单,构建完善分级负责、统筹兼顾、清单管理、编号管理、长效规划五项工作机制,督导各乡镇,统筹工作协调,加强项目资金整合,全面组织推进项目实施。

(四)竣工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对照工作方案,自查项目建设内容、工作档案完善和任务完成情况,完成项目整改自验工作。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发改、财政、住建、审计等部门进行全面验收,确保2022年162件“一村一年一事”任务事项于11月底前全面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委农办牵头抓总,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配合的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一村一年一事”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组织、协调、督导“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有效落实。各乡(镇)、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业务对口项目的具体指导和协调落实,各乡(镇)按照任务清单,组织辖区各村抓好项目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整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乡村建设、一事一议、民生实事、以工代赈、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建立稳定支持机制,把项目资金支持和调动社会力量投入结合起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形成推动“一村一年一事”任务落实工作合力。各村要用好村级集体资金,优先用于开展“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分级梳理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乡(镇)、村“五级”任务清单,明确办理责任,统筹抓好具体任务事项推进落实;各乡(镇)、村在谋划项目时,要量力而行,站在村庄整体规划建设的角度,因地制宜编制“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五年计划,有序衔接和引导各级各部门统筹人力、资金投入,健全完善项目长效规划办理机制,推动树立“一年办一事、三年大变样、五年建新村”的目标导向,培育打造一批特色突出、带动明显,可复制、能推广的示范村。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一村一年一事”推进完成情况纳入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工作考核,按照“年初建账、年中查账、年底交账” 工作要求,实行每月进度通报和每季度工作调度制度,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对成效显著的行政村上报自治区党委农办,争取奖代补资金5万元,推动“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取得切切实实的成效。


附件:沙坡头区2022年度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专项行动任务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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