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加强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要求,现就做好当前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
秸秆焚烧是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问题。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松懈麻痹,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工作。把秸秆的有效利用与养殖增收、新农村建设、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结合起来,从源头上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切实改善和提高城乡环境空气质量。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各乡镇要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动员社会力量开发利用秸秆资源,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通过实施粮改饲、规模化沼气工程、水稻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玉米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秸秆生物反应堆、规模化生产食用菌等项目,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燃料化等综合利用,把秸秆的有效转化利用工作快速落到实处,达到农民与企业双赢的目标,促使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常态化。
三、加强巡查监管,着力解决问题
各乡镇要加强秋收季节秸秆的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确保每天不间断巡查,重点加强人口集中地区、机场附近、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国省道沿线等禁烧区巡查,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的,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及时向区农牧林业科技局报送核查及处置结果,对劝阻不听、恶意焚烧造成严重危害的,及时报告环保、公安等部门,依法处以罚款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乡镇要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各类媒体,或采取召开培训会、向农民致信、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公开曝光焚烧秸秆行为等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秸秆综合利用政策,为推动秸秆有效利用和焚烧污染防控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牧林业科技局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