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卫沙农发〔2017〕4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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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沙农发〔2017〕440号
关于对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二次会议第1号提案
办理的答复
杨志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宣和镇养殖园区农户生活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我委调查了解,宣和镇养殖园区于2007年由宣和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现有100余户自流移民从事家禽养殖,2011年,宣和镇人民政府为解决养殖户生活困难,拟在迎大线51号桩南侧80亩土地新建养殖户生活园区,对有入住意向的养殖户收取押金1000元/户,共计9万元。由于相关手续不健全,至今未开始建设,经过我委对接建设部门得知,拟建设区域土地性质不属于建设用地,因此不得从事生活区建设。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和科技委员会
2017年9月21日
(联系单位:沙坡头区畜牧水产中心,电话:706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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