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函
卫沙农函发〔2024〕21号
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迎水桥镇、东园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区农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9月底达到自治区要求的序时资金支出进度(75%),结合目前各单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并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区财政局前期已下达的2024年富民增收产业扶持项目等5个项目指标总计1214.43711万元(含中央衔接资金49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724.43711万元),调整安排至迎水桥镇孟家湾村2024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司机之家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据此调整使用项目资金。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2.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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