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的函
卫沙农函发〔2024〕15号
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119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122号)精神,下达沙坡头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7065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29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89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400万元)、第一批自治区衔接资金5773万元。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宁财(办)发〔2022〕123号)精神,现将2024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65万元分配计划表(详见附件)报送贵局,请贵局按照本计划直接分配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特此致函。
附件:沙坡头区2024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