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18]11号文件。
三、实施范围及规模
2018年自治区下达沙坡头区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475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415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46万元,工作经费14万元。2017年结余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补贴资金1.44万元,结转至2018年继续使用。沙坡头区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可实施总资金共计1462.4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6.44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46万元,实施范围覆盖沙坡头区11个乡镇和各农、林、渔场。
四、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沙坡头区农业生产实际,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主要用于补贴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等15大类32个小类90个品目。自治区确定的所有品目机械敞开补贴,满足区内申购者的需求。优先保证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所需机械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二)补贴机具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1.一般补贴机具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
2.自治区支持建设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三星级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和农业综合服务站购买开展服务所需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在累加补贴20%。
3.购买马铃薯种植、收获机具,覆膜及残膜回收机械、植保机械、埋藤机、深松机、TMR全混合日粮机和水稻直播机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20%。
4.在执行自治区累加补贴资金计划时,必须严格按照核定资金额度安排购机补贴,不得突破自治区累加补贴资金额度。
五、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六、补贴方式
全区范围内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
七、补贴资金
沙坡头区2018年第一批农机补贴共11个乡镇260台机具符合补贴条件,应发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867340元。
八、公示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4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955-7654374、0955-7065809;通讯地址: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农牧林业局六楼(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农技中心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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