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函
卫沙农函〔2025〕27号
东园镇、镇罗镇、宣和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农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结合目前各单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并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区财政局前期已下达的东园、柔远、镇罗镇彩椒示范种植项目等4个项目指标总计558.500503万元(含中央衔接资金24.1404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534.360053万元),调整至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据此调整使用项目资金。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明细表
2.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明细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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