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农用残膜回收机制,有效减少农业“白色”污染,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面向沙坡头区公开遴选农用残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本次遴选的实施主体要对沙坡头区各乡镇农用残膜回收网点回收的残膜进行回收加工再利用,不得向交膜主体收取任何费用。加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环保、交通运输、安全等相关要求,及时对回收的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
二、服务期限
本次遴选确定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服务期为3年,2025年开始,2027年12月31日结束。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遴选通知。
(二)组织报名。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在8月7日前填写《沙坡头区2025年残膜加工企业申报表》提交至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评审确定。各乡镇对辖区内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经专家审核遴选1家符合要求的企业,经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后,作为沙坡头区2025-2027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
(四)媒体公告。对经评审确定的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认真做好辖区内的企业申报资料初审工作。
2.申报企业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的生产车间必须在沙坡头区辖区境内。
3.申报企业必须是具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信用信息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纳税申报正常,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企业必须具备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批准的排放污染许可证。
4.企业申报材料中需同步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或预留印签、法人身份证、环境影响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安全生产承诺书等。
联系人:闫吉军 0955-7065939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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