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区农技中心: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5〕113号)和沙坡头区财政局《关于下达沙坡头区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卫沙财指标〔2025〕107号)精神,经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2025年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6000万元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本次下达资金用于各有关部门(单位)实施的沙坡头区峡门供水工程香山一泵站10kV供电线路维修改造项目、沙坡头区2025年香山兴仁片区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3个项目(详见附件)。项目建设严格按照批复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新增建设内容,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准挪用、拖欠和挤占债券资金。
2.切实管好用好财政债券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5〕113号)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支付程序,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分类核算。
3.合理安排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保证此次下达资金在12月中旬全部支付。
4.树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识,落实全流程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完善“村级申请,乡镇初审,行业部门审核”档案资料并报我局备案。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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