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和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乡村振兴领域),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2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5〕113号)精神及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特制定沙坡头区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和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以下简称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一)聚焦重点。一是衔接资金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重点支持“六特”产业、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及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健全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升产业项目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的实效。二是地方债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支持保障类新建项目及支持在建(续建)项目。
(二)公开透明。衔接资金和地方债资金分配、使用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
(三)注重绩效。树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识,落实全流程绩效管理要求,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在保证支付进度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四)严格管理。严格落实衔接资金直达管理要求,实现衔接资金全过程、动态化、穿透式监管,从衔接资金下达源头追踪至衔接资金支付终端,确保衔接资金支付精准,确保项目库系统和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数据真实、准确、一致。地方债资金按照区财政局一月一报支付数据要求落实,加快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
二、资金来源
本次安排资金来源为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40万元和2025年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6000万元。
三、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
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440万元主要用于兴仁镇郝集村枸杞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永康镇黄粉虫养殖项目、镇罗镇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等18个项目(详见附件1)。2025年自治区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第一批)主要用于沙坡头区峡门供水工程香山一泵站10kV供电线路维修改造项目、沙坡头区2025年香山兴仁片区农村公路路况提升项目、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3个项目(详见附件2)。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加快支付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总体原则,加强项目库建设和计划管理,按照我区2025年项目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兑付资金,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二)精准有效使用资金。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和地方债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精准安排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严格资金监管。加大财政专项衔接资金和地方债资金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准确、风险可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监督和管理全过程。认真落实“三级公开”制度,及时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工作进度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行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0955-8806320
附件:1.沙坡头区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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