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5/2025-00041
  • 卫沙农发〔2025〕58号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 有效
  • 2025年05月13日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沙农发〔2025〕58号
时间:2025年05月13日 来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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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沙坡头区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513日              


沙坡头区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保障沙坡头区肉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推动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沙坡头区畜禽屠宰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他肉类产品为整治重点,围绕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全链条,集中力量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查处一批重点案件、关停一批违法经营主体、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的目标,切实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秩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合法屠宰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沙坡头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1.重点区域:涵盖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农村周边隐蔽区域以及农贸市场周边等私屠滥宰行为易发区域畜禽产品生产集中区等风险问题隐患易发多发区域。

2.重点场所:包括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养殖场(户),各类屠宰场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已取缔的私屠滥宰点,以及群众举报频繁、历史问题突出的场所。

(二)重点对象。

未经定点擅自从事畜禽屠宰的窝点(私屠滥宰黑窝点)存在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三)重点内容。

1.畜禽养殖环节。严格检查养殖场(户)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违法行为;查看是否按规定自行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处理;核查是否存在销售、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等。

2.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环节。重点检查屠宰厂是否严格实施入厂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杜绝只收费不检验现象;检查是否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查看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核查是否存在收购、经营病死畜禽的行为;检查是否存在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同时,检查无害化处理场是否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调包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风险排查检查。

1.全面排查。紧盯风险隐患易发频发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组织专业力量对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经营等肉类产品全链条全环节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详细的排查清单,明确排查责任人、排查时间和排查内容,确保排查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2.多样化检查方式。针对各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律特点,综合运用突击检查、暗访暗查、跟踪守候鼓励举报等方式,深入挖掘违法犯罪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和台账销号制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登记,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专项整治期间,定期对群众投诉举报、排查检查、抽检监测、行政处罚、刑事打击、媒体报道等方面风险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开展风险研判,及时调整整治工作重点和方向。

(二)强化监管协调联动。

1.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坚持全链条全环节联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和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打联动加强工作协同,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向上溯源、向下追溯,形成工作合力。在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前后、重要节庆活动期间,以及发现重大违法线索时,加大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力度,确保节日期间肉类产品市场安全稳定。

2.检打联动。建立畜禽屠宰厂快速检测与监管执法的衔接配合机制对可疑肉类产品,及时进行快速检测,对疑似问题产品立即进行封存并送相关部门检测。根据检测结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

(三)强化社会监督共治。

1.广泛宣传告知。通过公众号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并将《告知书》逐户分发给养殖场(户)、屠宰厂和肉类产品销售者,督促其在醒目位置张贴,并确保每一个从业人员都知晓相关内容。在每个有肉类产品销售的集中交易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告知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2.健全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0955 - 7655608),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和记录举报信息。同时,在沙坡头区政府网站、农业农村局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公布举报邮箱,拓宽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提高群众对私屠滥宰危害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私屠滥宰行为的良好氛围,促进定点屠宰厂生产合格肉品、市场销售安全肉产品、消费者放心购买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违法案件查办。

1.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现的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严实施处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和个人依法给予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行刑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移送渠道畅通。围绕私屠滥宰、对家畜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生产经营病死畜禽等打击重点,深挖案件线索,追踪溯源,一查到底,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力。

四、责任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局:统筹组织实施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并进行检查、督导;督促沙坡头区定点屠宰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本辖区内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配合做好养殖户的行政指导工作,督促整改,及时将发现的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并协助做好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相关中心(部队)要充分认识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专门的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私屠滥宰的危害以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活动,增强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促使其依法诚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推动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促进屠宰企业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从根本上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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