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现将《沙坡头区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5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机)发〔2024〕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农业农村相关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647号)相关要求,为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及补贴对象
(一)实施范围。沙坡头区各乡镇和各农、林、渔、牧场。
(二)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宁夏农业生产需要以及资金供需实际,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从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选取确定补贴机具品目,2024-2026年宁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2大类44个小类110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区实行统一补贴标准。落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制定发布的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落实“宁夏补贴额保持总体稳定,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测算比例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的规定。具体补贴金额以手机APP申报时宁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审核金额为准。
逐步推广与农机作业量挂钩的兑付补贴资金的操作方式;探索对参与防灾减灾的机具达到一定作业量后适当给予应用补贴的方式方法(具体补助标准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方案另行印发后执行)。
三、补贴方式和操作流程
(一)补贴方式。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方式。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主向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农技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机者身份、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
(二)操作流程
1.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以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2.受理补贴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购机税控发票、社保卡(开户行印鉴卡)等资料,通过线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受理点或“宁夏农机补贴”App向区农技中心自主提出补贴申请,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非沙坡头区的购机者应提供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协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先行办理牌证,提供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
宁夏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县级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
3.审验公示信息。区农技中心将严格按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在收到购机者补贴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将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在沙坡头区政府网站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
4.补贴资金兑付。区农业农村局对区农技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或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兑付。
四、资金使用
2025年下达沙坡头区第一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106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58万元、自治区资金105万元。要求完成补贴机具900台(套),受益农户780户,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9.81%。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结余资金0.019万元及退回资金0.7万元结转至2025年继续使用。沙坡头区2025年可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资金1063.71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购置先进适用农业机械,以及开展有关试点方面。
沙坡头区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划拨工作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资料印发、宣传培训、补贴受理、机具核验、车辆租赁、监督检查、资料装订等。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建立健全政府领导下的联合实施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和内部控制规程,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控能力,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机具核验、资金兑付等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二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购机者单次购置多台(套)机具、购机者连续多次购置同类机具、短期内补贴大量同类机具等异常情形的预警监测及分析处理。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同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年度至少开展一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补贴机具核验信息化水平,加快牌证管理、补贴资金申领等环节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综合运用传统宣传方法和政务公开、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开展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按年度公告沙坡头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受益信息,及时公开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积极主动消解舆情危机。沙坡头区设立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落实监督电话:0955-7065809,政策咨询电话:0955-7654374,产品质量投诉电话:0955-765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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