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局属各单位:
近日大地回春,气温升高,春耕活动逐渐展开,秸秆焚烧现象时有发生,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就切实做好当前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沙坡头区秸秆禁烧文件精神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包镇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工作责任,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奖惩措施动真格,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要求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各镇乡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部门、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将禁烧工作遍布到道路沿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沟渠林下等地,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沟渠林下、沟河塘边的杂草及零星地块的秸秆要抓好清理清运,及早消除禁烧隐患,确保秸秆不焚烧。
三、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部门、乡镇、村、队(组)四级联动的巡查制度。各乡镇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禁烧区实施值班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做到有人看守,有人巡查,节日不间断,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查,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要设立禁烧巡查记录台账,明确各个值班时段的责任人,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止,及时扑灭,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通报,确保巡查落到实处。
四、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年底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减分值。各乡镇要对焚烧秸秆者责令改正,对不听劝阻、不改正的行为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由各乡镇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区农业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禁烧秸秆法规和政策,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及综合利用的好处,切实增强群众参与禁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乡镇要在本辖区内的人口密集场所、主要路口、国省道沿线悬挂条幅,为秸秆禁烧整治营造良好的氛围。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主动入户宣传发动,切实做到禁烧宣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六、进一步加强工作调度。各乡镇、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沙坡头区秸秆禁烧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和禁烧要求,确保2022年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并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领导小组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 系 人:俞建奎
联系电话:0955-7655608
传 真:0955-7655567
举报电话:0955-7655608(区农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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