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帮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此外,视情况还采用微信公众号、微博、公示栏等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或者涉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的,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公开。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

(二)受理机构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受理方式:当面申请,也可书面(信函、传真)  

咨询电话:0955-7630144

传真号码:0955-7630144

咨询时间:工作日  

电子邮箱:sptqmzhshbzj@163.com

通信地址: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34号

邮政编码:755000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平台下载。

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2.申请方式  

(1)电话、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955-7630144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总页数。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3)在线申请。申请人登录“沙坡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依申请公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我要申请”—“确认”—选择申请人类型—根据提示确认身份,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四)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进行登记,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要件完备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申请结果由受理机构负责提供。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