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1001/2017-49648
  •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财政局
  • 有效
  • 2017年08月28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来源: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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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局机关基本情况

1.概况:社保局于2012年6月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6年核定行政编制9人,聘用人员控制数2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无离退休人员。

2.职能及业务范围:

1)办公室:配合局领导班子、统筹各业务股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发挥着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负责机关文电、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政务工作及财务、公车使用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社会事务: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和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界线争议;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等相关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向社会提供地名服务。

3)救灾救助:指导救灾救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协调救灾救助工作,及时报灾核灾,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4)优抚安置: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医疗救助政策;负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就业创业、培训;开展拥军优属、双拥共建、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5)社会保障:落实辖区乡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统筹推动辖区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缴扩面。

6)基层政权建设: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工作。

7)老龄:开展各类为老助老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协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老饭桌、养老互助院等养老机构建设,全面负责沙坡头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

8)婚姻登记: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科学婚检、文明婚俗。

(二)沙坡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基本情况

1.概况:低保中心于2013年4月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定事业编制10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无离退休人员。

2.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负责辖区内城乡低保、孤儿、高龄、特困供养、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组织调查研究、拟定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指导和督促乡(镇)做好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乡镇开展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相关社会救助工作,受理乡镇关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申请上报材料,按规定的程序审核、审批、核发救助资金、动态管理;负责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制定沙坡头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接待、受理来信来访和群众咨询举报,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负责沙坡头区社会救助统计及上报、档案管理、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沙坡头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开展信息交换和比对等工作。

(三)沙坡头区殡葬管理所基本概况情况

1.概况:殡葬管理所于2013年4月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定事业编制6人,其中在职人员6人,离退休3人。

2.主要职能及业务范围:落实殡葬惠民政策,落实困难群众殡葬救助政策;做好“清明节”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实行重点监测,实现平安清明;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殡葬管理,建立报告机制,提高公墓安葬率;加强对《公墓安葬证明》的监督检查;创新迁坟的宣传告知方法,按时完成迁坟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局机关2016年度收入总计2712.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4.7万元,占96%,其他收入117.81万元,占4%。支出总计276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8万元,占4.7%,项目支出2636.05万元,占95.3%。2016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172.65万元,201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20.53万元。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收入总计增加357.58万元,支出总计增加320.7万元。

2、低保中心:2016年度收入94.47万元,支出94.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收入60.82万元,支出60.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局机关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594.7万元,上年度财政结余172.7万元,支出决算金额为2646.8万元,本年度结余12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39.7元,同比增长10.2%,支出总计增加298.9万元,同比增长12.7%。

2、低保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4.4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4.4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3万元,同比增长49.5%。主要增长原因是进行了总体调资以及新招录事业编人员。 

3、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8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60.8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7万元,同比增长5.3%,支出增加3.07万元,同比增长5.3%,主要增长原因是进行了总体调资。

(三)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局机关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9.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8%。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3万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179.3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2.42万元,占49.6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12.6万元,占41.88%;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占0.11%;农林水支出161.64万元,占7.4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4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76.28万元,占0.32%;其他支出11万元,占0.5%。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15万元,公用经费13.4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01.1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55万元,增长9.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3.43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9.57万元,减少41.6%,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会议费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万元,2015年决算数减少6万元,降低42.9%,主要原因是发放住房补贴。

2、低保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4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1万元,占87.96%;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58万元,占5.91%;住房保障支出5.78万元,占0.61%;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62万元,公用经费3.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70.7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69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85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加42.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89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发放住房补贴及采暖费等。

3、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6万元,占88.8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9万元,占3.12%;住房保障支出3.2万元,占0.53%;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83万元,公用经费1.9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43.3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88万元,增长0.71%,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商品和服务支出1.99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1万元,2015年决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发放住房补贴等。

(四)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局机关: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434.4万元,本年支出467.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6.9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5万元。

2、低保中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1、局机关:2016年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3万元,2015年23.15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9.72万元,减少72.38%。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加强了办公支出的管理,减少开支等。

2、低保中心:2016年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殡葬管理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及增减变化原因

1、局机关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9万元,下降64.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6万元,下降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制度,公务车辆减少,车辆保险及燃油费大幅减少。 

2、低保中心: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3万元,下降75%。

3、殡葬管理所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八、名词解释

(一)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二)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附件1: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汇总表

附件2: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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