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沙坡头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工作,现将《沙坡头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考评细则
为规范沙坡头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满足全区养老服务需求,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老饭桌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办法》精神,现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沙坡头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考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沙坡头区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院、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老饭桌、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等)。
二、考评内容
(一)服务项目
沙坡头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其他群体,重点服务高龄、空巢、残疾、优抚、低保和低收入老年人。
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院)。主要负责提供膳食供应、个人生活照顾、健康保健、文化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日间服务。
2.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老饭桌、社区食堂、老年助餐点等)。主要负责为老年人提供助餐(集中就餐和上门送餐)、相聚交流、临时休息、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服务管理
1.设施管理。(1)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个建筑面积不低于750㎡,设置床位不低于10张(躺位),统一悬挂标牌;内设生活服务、保健康复、文体娱乐及辅助用房,配备电视机、健身器材、图书报刊、康乐用具等活动设备和空调、取暖器等取暖降温设备。(2)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个建筑面积不低于100㎡,统一悬挂标牌,合理设置满足老年人临时休息、就餐、娱乐等需求的功能和设施。
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各养老服务设施每年对国有资产进行登记核实,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不得以国有资产抵押、贷款、融资,产权归沙坡头区民政部门所有。
2.人员管理。养老服务设施须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和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具有完善的日常运营管理服务制度和规范的保障运营长效机制。管理和服务人员要接受专业培训,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厨房人员要做到持证上岗,并做到公开公示。
3.权责管理。各养老服务设施与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第三方公司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须签订乡镇、村(社区)、运营方、服务对象或家属(监护人)“四方协议”)。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院)对服务老年人的家庭情况和健康状况登记造册,建立60岁以上老年人档案。居家养老服务站对提供助餐服务方式、人数、对象等基本信息进行汇总统计。
4.资金管理。结合每年自治区民政厅及本级财政补助运营经费,各养老服务设施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要加强对政府补贴及其他运营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运营补贴资金应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服务,不得挤占、挪作他用。在村、社区政务公开小程序对养老服务设施财务收支、收费标准等情况进行即时公开公示。每年12月将运营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上报至沙坡头区民社局。
5.安全管理。(1)消防安全。养老服务设施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厨师等员工须掌握防火灭火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的安全使用,厨房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理情况。(2)食品安全。具备助餐功能的养老服务设施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按照规范对食品采购、贮藏、加工,服务人员持卫生健康证上岗,服务期间做好值守并有记录。从业人员应当经过食品安全、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及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知识和设施设备使用方法。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按品种留样,分别存放于专用冷藏设备中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3)用气用电安全。养老服务设施内确保无私拉乱接电线,不规范使用电热毯、热得快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入室充电等问题。定期检查电动按摩椅、电暖气、电动轮椅等设施设备老化问题。使用燃气具产品,确保燃气企业按时入户安检、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合理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自闭阀,不得私自折、移、改动燃气装置,燃气设施设备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品和其他杂物。
(三)服务宣传
养老服务设施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村、社区政务公开小程序、宣传栏、网格化管理等多种形式,向辖区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广泛宣传,主动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运营模式,充分调动老年人主动到日间照料中心享受服务、购买服务的积极性。
(四)服务成效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根据老年人需求而设,开展服务活动、就餐送餐服务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充分发挥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各乡镇每年度组织开展老年人满意度调查。
(五)服务创新
1.运营模式创新。在确保资产安全和健康运营的前提下,委托一些信誉好、资质过硬的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企业,承担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部分或全部日常运营。
2.服务项目创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等,扩展日间照料中心的服务项目。
三、考评方式
(一)定期考评。每年由沙坡头区民政、财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考评。各镇(乡)组织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定期自评,每年不少于2次。
(二)随机测评。沙坡头区民政部门每年对各养老服务设施运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年度考核等形式进行评估考核。
四、考评标准
通过对服务项目、服务管理、服务宣传、服务成效、服务创新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采用百分制。其中服务项目情况15分、服务管理情况30分、服务宣传情况15分、服务成效情况35分、服务创新情况5分。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上为达标,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下为不达标。
五、奖惩措施
养老服务设施年度考评达标的,对考评总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运营补贴;考评总分达到80-90分(含80分)的,拨付运营补贴的95%;考评总分在80分以下的不予补贴,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运营中,如仅提供助餐服务功能,则沙坡头区本级配套补助资金当年不予拨付,且考评结果为不达标)。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养老服务设施,不予补贴,情节特别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追责,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并由沙坡头区民政部门收回该养老服务设施的经营权。(由第三方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参照此考评细则执行)
沙坡头区民政、财政部门每年对养老服务设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相关乡镇、村(社区)委会负责人进行问责,对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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