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筹备组):
你协会筹备组呈报我局的《关于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申请》及登记社会团体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中卫市沙坡头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57号)文件要求,在共青团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的指导下同步开展党建工作。
二、中卫市沙坡头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你协会《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中卫市沙坡头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共青团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登记管理部门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你协会的党建工作、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自觉接受共青团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变更或者注销及年度检查等要自觉接受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
四、中卫市沙坡头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之后,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定期开展培训、研讨、交流活动,帮助青年企业家提高综合素质;举办经济洽谈、商务考察,促进青年企业家开展经济协作,为沙坡头区的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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