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名称
2026年3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公示。
二、政策文件依据
自治区民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宁民规发〔2025〕2号)、《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宁民规发〔2023〕13号)。
三、申请条件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且未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城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支出等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70%以上的或者农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生活、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支出等刚性支出总额占家庭总收入比例超过60%以上的;
(四)家庭财产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
(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程序
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按照申请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审核认定的程序进行,并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配合开展家
庭经济状况调查。
五、认定对象
沙坡头区2026年3月符合刚性支出困难家庭2户4人,有效期自审核确认(以宁夏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审批确认日期为准)次日起生效。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7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955-7630146
通讯地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西大道34号)
邮编:755000
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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