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服务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宁夏户籍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在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
4.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二、申请材料
1.书面低保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签订填写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等表格,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4.根据需要提供证明生活困难的其他材料。
三、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69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年6120元。
四、办理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受理、审核、确认。
五、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以居住证登记为准)乡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六、咨询电话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0955-763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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