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驻地迁移信息核查的通知
卫沙社发〔2017〕 186 号
卫沙社发〔2017〕 186 号
关于政府驻地迁移信息核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6年,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驻地迁移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定期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驻地信息核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于已经批准但长期未搬迁和严格按照批复搬迁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于搬迁不报、未批先搬和先搬后报的,要查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严肃问责”。
为落实《通知》精神和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工作部署,民政部于2017年10月24日下发《关于发展政府驻地迁移信息核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294),再次要求对各地政府驻地信息进行全面、细致、认真核查。
请各乡镇按照以上要求,立即组织人员核查乡镇政府驻地信息,认真填写附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务必于11月8日中午12点前报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马晓丽 联系电话:8599719 传真:7630144)。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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