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4-08-21 来源: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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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中心(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46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区民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区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沙坡头区民政社保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统领作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学习。扎实开展培训,完整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单位负责人带头专题讲法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局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法制审核制度,执行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等制度,研究部署依法治区暨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和改进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全面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工程”,推动民政社保领域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矛盾化解实质化、制约监督体系化、法治能力现代化等六项工作实现新提升。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推进政务体系高效化

(四)认真落实清单管理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梳理新增、取消、合并、权力名称和权力类型,及时更新民社领域权责清单,做到线下清单调整与政府网站平台更新同步进行,保证权力清单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行政职权运行制约监督。同时,对动态调整证明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持续优化民社领域政务服务。不断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服务质量,科学辨别分类处理,对诉求合理的紧盯落实,对诉求不合理的区分回复不迁就,确保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真正解决。紧紧围绕公民婚育和残疾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建立和强化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创新政务服务方式,以“高效、便捷”为目标,采取有力措施,促使政务服务效能再提升。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守信践诺机制等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事项清单,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局养老办、社保办全面对标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梳理填报“公共养老服务”和”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指标总体情况,着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继续提升民政社保服务能力,助推沙坡头区营商环境优化。

三、促进重大行政决策高质高效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强化制度供给,坚持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报备时限。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定期清理与动态清理相结合、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开展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至少对1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后评估。

(八)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决策启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切实强化依法决策意识,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

(九)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反馈。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工作,完善部门或者委托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单位部门党组把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纳入巡察内容。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而未纳入,未按要求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的,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十一)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探索建立民社领域执法规范卷宗,确保事项目录完整、准确、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依托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十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区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学习培训不少于2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制度,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单位负责人至少接受1次法治专题脱产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一次学法用法考试,至少组织开展1次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

(十三)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加强对民政社保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日常监督和开展专项监督的同时,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强化主动执法意识,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围绕养老机构、殡葬场所、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网络传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依法加大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力度,重点防控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坚决遏制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十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宣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确保行政复议社会认知度、办案能力、调解和解率明显提升,降低行政复议纠错率。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出庭应诉“发声率”达到100%。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

(十五)加强法治宣传力度。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安全生产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宣传活动,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学习宣传力度,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六)创新学习宣传平台。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报道,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开展救助、养老、婚姻登记等领域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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