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沙坡头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第七批农村就业载体吸纳稳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的公示
根据《中卫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年)》(卫党办综〔2023〕54号)文件要求,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对第七批申请农村就业载体吸纳稳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第七批符合农村就业载体吸纳稳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的用人单位2家,吸纳稳定就业24人,根据1000元/人的补贴标准,现需支付宁夏金象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宁夏睿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资金24000元。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9日—10月14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按规定支付到用工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监督电话
公示期间,反映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相关线索,请向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0955—7690844
附件:2024年沙坡头区第七批农村就业载体吸纳稳定就业一次性就业补贴拟发放明细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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