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4/2021-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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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1年11月03日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来源: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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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2021年

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沙坡头区关于实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2021年城镇居民收入提升目标任务和具体责任,确保今年城镇居民增收目标全面完成,根据《沙坡头区委办公室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卫市沙坡头区农民增收致富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卫党办发〔2021〕107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要点及分工方案。

一、激发市场主体促发展

1.优化第二产业发展。按照“做优增量、调优存量、淘汰落后”的方向,大力实施结构改造、绿色改造、智能改造、技术改造,着力构建绿色循环高效的工业体系。全年新增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家,鼓励三元中泰等行业骨干企业牵头成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与国内外一流科研院所、知名院校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建成企业技术中心5个以上。全年重点推进中化锂电池年产2万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瑞泰年产1万吨芳纶聚合体、20万吨尼龙66二期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新能源发展优势,推进新能源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晶硅生产、储能设施等项目,进一步拉长新能源产业链。全年重点实施宁清等3个分散式风电和天合光能200MW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引进赫峰智能板材、汇丰新材料、凯米特色家居等项目,拓宽产业发展新空间和城镇居民就业空间,持续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牵头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科技局)

2.培育壮大第三产业。持续巩固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果,深入挖掘沙波头区文化旅游资源,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2021年重点打造森沃生态农业观光园、何滩村2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开发3条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接待游客750万人次以上,旅游收入不少于40亿元。实施黄河文化旅游工程、沙漠旅游提质升级工程、向阳步行街特色文化街区改造,努力将沙坡头区建设成国际沙漠旅游目的地和西北最佳野奢旅游目的地。开发沙漠星空体验、研学等旅游产品,积极培育中心商圈和集休闲、购物、餐饮、娱乐多种业态融合的特色街区等,提升沙坡头水镇、全民创业城吸引承载能力,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加快发展交通物流、休闲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等服务业,打造商、旅、文、体、娱融合的特色街区和夜间经济亮点,规范引导发展“地摊经济”,持续扩大和带动就业。组织实施生产性服务融合发展行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行动等现代服务业重点工程项目,鼓励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品牌化发展、高标准建设,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牵头单位: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住建和交通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

二、扩大社会就业稳收入

3.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实现年内城镇新增就业4850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1350人,“铁杆庄稼保”参保率达到100%。扩大就业见习范围,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创业引领等4个计划行动,统筹做好网络招聘、现场招聘。统筹实施“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和基层就业,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以上、初次就业率不低于70%以上。持续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通过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及专场招聘,扎实做好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

4.坚持以创业带就业。认真落实“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新服务”创业帮扶机制,不断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门槛,提高个人、小微企业长夜担保贷款额度,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1亿元。全面落实有关创业方面的税收、金融、信贷、人才等政策,积极推进创业孵化。持续提升创业能力培训质量和层次,开展创业能力培训不少于1000人。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创业,催生培育更多小老板、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培育创业实体不少于800个,创业带动就业不少于4000人,不断增加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

5.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广“我的宁夏”“云天中卫”APP,完善“一网通办”服务功能,完成市级人社业务下沉工作,彻底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逐步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次性办结”,满足群众多元化就业服务需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个转企”过程中办理划转土地、房屋、设备权属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免征契税,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确保60%以上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一线职工的技能教育培训;全面推广个体工商户网上办理信息确认服务,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住所限制。对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牵头单位:区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税务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财政局)

三、完善收入分配政策

6.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考核结果与工资收入挂钩,严格落实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及时开展2021年度沙坡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晋档晋级。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工作,实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20%。积极开展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建立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指导和引导企业逐步形成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财政安排预算,对辖区内在技术改造革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奖励,带动产业工人提高技能、增加收入。(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群团委、财政局、区科技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7.落实各项收入增长政策。落实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卫生院医生补贴,进一步完善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的薪酬分配政策,合理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随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政策落实及绩效考核进行督促检查,核增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落实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指导企业做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引导企业按照技能等级合理确定技能人才酬薪水平,形成向一线职工倾斜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依法规范做好职工福利保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民社局、教育局、卫健局)

8.鼓励居民合理投资。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变,着力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提高居民股权红利收入,引导居民参股创办企业、出资入股或联合投资建设经营风险小、预期回报好的经营项目。规范发展房屋租赁市场,支持居民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不动产收益水平。加快发展直接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银行理财产品和保险产品。强化监管措施,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资本市场财产性收入预期。(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工信和商务局)

四、落实相关政策兜底线

9.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断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机制和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调整机制,及时为工伤职工落实工伤待遇,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政策。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政策,严格落实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代缴率达到100%。鼓励和引导有条件企业探索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在沙坡头区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卫健局、财政局)

10.加强困难群体救助。开展助残济困活动,完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将因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及时纳入住房、医疗、就业、基本生活等社会救助保障范围,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放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津贴等救助资金。建立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及时向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行动,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作用,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支持发展壮大慈善组织,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

11.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促进共享用工发展,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工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维护中小微企业、新业态经济、平台经济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发挥集体协商协调劳动关系重要作用,引导企业与职工共渡难关,尽量不裁员。畅通工资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加强裁审衔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法律依据,力争把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无拖欠。持续开展根治欠薪执法专项行动,依法维护农民工、新业态从业人员等权益,保证欠薪案件数、欠薪金额和涉及人数呈下降趋势。加快制度体系和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管理等制度,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群团委、财政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

五、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12.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各成员单位责任分工,切实发挥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行业牵头单位要对照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完善工作方案,制定推动计划,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13.加强收入监测。各乡镇要强化城乡居民记账户管理,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实施城镇居民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沙坡头区统计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电子化居民收入调查统计,提高记账户电子记账质量。(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区统计局)

14.加强督查考核。制定《沙坡头区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考核细则》,严格按照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定期考核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召开工作推进会,根据工作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研究部署,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开展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单位更高质量履职履责。(牵头单位:区民社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城镇居民收入提升工作,并于11月3日前将本部门城镇居民收入提升工作联络人名单(见附件)传真至民社局。

联系人:周睿                传真:7630144


附件:城镇居民收入提升工作联络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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