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学习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置于全局工作优先位置,与民政社保领域重点任务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研究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和普法工作要点,明确学习目标与任务,确保学习贯彻工作有序开展、落到实处。二是丰富学习形式,推动入脑入心。坚持集中学与自主学相结合,全年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6次,干部例会学习22次,开展专题辅导1次、集中研讨3次,引导全体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形成全员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注重学用结合,提升法治能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政社保领域法律法规,全年组织法律知识学习44次,引导干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行政的思维习惯和行动自觉,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民政社会保障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有效提升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与社会公信力。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动态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2025年依规申请注销执法证件2个。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音像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决定合法适当。三是健全审查机制保障决策合法公平。制定《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和约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所有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双重程序,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理,对签订的合同均进行备案审查,2025年备案审查合同2份。
(三)深化政务服务,提升“一网通办”效能。一是认真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主动征询当事人办理户口迁移、生育登记等关联业务的意愿。对有意愿的群众,在完成婚姻登记后,通过系统内置的“婚育联办”功能模块,将核准信息一键推送至公安、卫健部门业务系统。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截至2025年底,通过该机制已成功办理户口迁移6件。二是打造“智慧救助”新生态。积极推进“互联网+救助服务”,打通线上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开发并推广社会救助“一码通”小程序,整合7大类20项救助政策,实现“码上查询、码上读懂”。另一方面,大力推广应用“宁夏救助通”小程序,支持困难群众在线提交申请、查询办理进度、领取电子救助证(卡)等。目前小程序注册使用率已超过90%,救助业务实现了从“上门办”到“掌上办”“指尖办”的跨越,服务可及性和便捷性显著增强,群众办事体验得到根本性改善。
(四)强化行政监督,依法推进工作。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本年度,区民社局共接收并办理人大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已按时办结。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办前沟通、办中协商、办后反馈”要求,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二是拓宽群众监督与信息公开渠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民政社保领域信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积极构建高效透明、便民惠民的政务服务体系。三是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管执法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及“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等系统,推动执法信息互联共享。制定并公示年度抽查事项清单与工作计划,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事项认领、现场检查、系统录入、结果公示全流程线上管理,切实提升了监管的协同化、精准化与智能化水平。
(五)聚焦重点领域监管,提升执法实效。一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联合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对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殡葬服务场所等开展多轮次、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重点针对消防安全、燃气安全、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等领域,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闭环,全年累计检查各类机构场所48家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隐患问题35项,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开展涉企执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建立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经营性墓地等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1次,内部随机抽查检查1次,抽查企业(机构)6家,检查结果全部公示。开展“宁夏执法监督平台”入企检查。制定2025年涉企执法检查计划,通过“亮码检查”,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机制,实时记录执法过程,确保可追溯,既加强了执法活动的规范性,也保障了企业的监督权。2025年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入企检查10次。三是开展依法行政。办理行政许可34件。其中审核登记社会组织5家,办理社会组织变更、换证、注销业务29次。对15家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参加本次年检的6家社会组织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办理行政确认3399件。其中结婚1906对、离婚812对,补发结婚证589对、补发离婚证91个,办理收养登记1例。落实行政给付443492次,给付总金额15171.04848万元。2025年无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执法行为。
(六)依法化解争议,履行司法裁判。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行政争议化解方面,注重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5年我局共产生行政诉讼案件1件,收到并办理检察建议书和司法建议书各1件。针对涉及田彦花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局高度重视司法监督意见,主动加强与司法局、法院和检察院的沟通协作,依法撤销田彦花和马学良的结婚登记,通过强化府院联动,我局在困难群众权益保障等方面积极回应司法关切,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法治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七)深化普法宣传,厚植全民法治素养。一是营造全民守法氛围。紧抓“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结合志愿服务、结对帮扶、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积极推动普法宣传融入日常。二是探索普法新模式。线下通过发放普法资料、举办专题宣讲等方式,深入解读宪法精神和民法典知识;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法律法规解读图文、普法短视频等内容,打造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矩阵,有效拓展法治宣传覆盖面,为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亲自部署督办。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次,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二是坚持带头学法,发挥示范作用。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全年组织开展专题讲法2次,带头参加法治学习培训,示范带动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坚持年度述法,接受监督评议。严格落实年度述法要求,在年度述职报告中专门述法,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评议,确保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责任压实到位。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学习体系不健全,培训多集中于证件申领、专项任务等节点,以短期突击为主,对民社执法高频适用的法律法规掌握不深、不系统;二是学用结合不紧密,部分人员法律知识转化应用能力不足,应对复杂执法场景、回应群众法律诉求时,效率和质量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仍以悬挂横幅、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为主,对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的运用不够充分,宣传形式的针对性、吸引力不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教育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地增加法治元素,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利用“线上”宣传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等扩大宣传。
(二)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制定执法人员年度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表,明确学习内容、时间节点及责任分工,根据计划在干部例会中穿插学习民社执法常用适用法律法规;按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使执法人员更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更规范开展执法工作。
(三)加强政务信息透明度。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项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提高政务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突出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学习和法律教育培训活动,开展专业培训、专业学习、专业锻炼、专业考核,加快法治人才培养,建设一支业务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的法治工作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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