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4/2023-00626 | 文号 | 卫沙民社发〔2023〕72号 | 生成日期 | 202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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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沙坡头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历次全会精神,加大沙坡头区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增强社区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功能,有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及《社团治理》文件精神,结合沙坡头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深化《关于健全完善沙坡头区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1+7”实施方案》,通过培育发展、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规范管理等措施,有针对性地为初创期和转型期的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各项支持和帮助。积极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制,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大协同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实体运作原则。鼓励和倡导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一定能力的专业社工机构承担孵化中心的管理和运营,进行实体化运作,提供孵化培育的专业人员和专业服务。
(二)资源共享原则。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应与乡镇社工站、未保站、志愿服务站等资源实现有效衔接,整合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通过合作、参与、托管等方式,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使社区社会组织更好地融入社区和社会服务。
(三)需求导向原则。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宗旨,着眼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物质文化生活服务需求。从实际出发,从不同社区社会组织的具体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建立起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运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释放新的活力、创造新的空间。
(四)政府主导原则。孵化中心建设资金可以政府投入为主,并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同时创造条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实现建设资金投入来源的多元化。
三、建设要求
(一)运行模式。以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为主体,以乡镇社工站驻站社工为主要支持,推动形成集多种服务形式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专业运行、项目合作”的模式运行,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二)时间要求。2023年底前,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自行探索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2024年底前,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成“诚信自律、专业运行、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体系,满足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需求。
(三)办公条件。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要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培育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其办公场所,由各乡镇或村(居)提供。
(四)资金保障。区民社局将按照各乡镇建设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实际支出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由社团治理经费支付。
四、功能定位
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要区分功能,突出特色,注重实效。通过资金资助、场地提供、项目运作和政策支持等方式,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培育扶持、协同管理、信息服务、培训交流、宣传推介等全方位服务,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快速成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重视支持,有关部门配合,民政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协同”的工作机制,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建设力度。要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机构建设。各乡镇要认真履行备案登记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运行管理,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服务领域。
(三)加强资金保障。区民社局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财政支持,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各乡镇也要加强资金筹措力度,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正常建设。
(四)加强人才培养。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对社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行管理人员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推动专业化、职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