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兜住守牢安全发展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稳定,现决定对沙坡头辖区内困难群众的生活安全进行排查及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起至7月15日。
二、扎实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的工作原则,以辖区内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为重点,统筹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困难群众救助需求,对基本生活保障后仍存在生活困难的对象,可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时,要及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对于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等救助认定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要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三、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各乡镇要联合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基层工作人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问题。
各乡镇要摸清本地长期流浪人员,尽力为流浪人员寻找到家人,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权益。尤其是省际边界乡镇,县(区)边界乡镇、村居要重点摸排。对车站周边、老旧小区、人口聚居较少的边缘地区要重点排查,及时上报流浪人员线索,快速寻亲及安置,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特殊群体救助帮扶
各乡镇要完善特困供养人员的监护手续,落实监护人责任义务,对不具备自主生活条件或监护不力的特困供养人员,要加大集中供养的宣传引导,在尊重供养对象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尽量对他们实行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住在危旧房屋的、与监护人不在一起共同居住或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特困人员,各乡镇要积极督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或就近安排到民政服务机构集中居住,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结合安全排查活动,各乡镇要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督促提醒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特别是要将父母均在外地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督促引导父母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和留守儿童的亲情沟通,给予孩子亲情关爱。
五、全面夯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排查工作,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众生活及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工作要深入细致,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存在的困难,出现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民社局。7月中旬,区民社局将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集中督查,如因工作不重视导致出现特殊事件的,将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冯翔明 电话:7630146 传真:7630144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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