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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4/2022-0017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19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文昌镇、滨河镇:

现将《沙坡头区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精神,落实《民政部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补齐精神卫生康复体系短板,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促进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制定精神障碍康复社区“康乐家园”服务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文昌镇、滨河镇50%以上的二级及二级以下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不断提高。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二、服务对象范围

(一)项目实施周期

2022年6月—2023年6月。

(二)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地点为滨河镇中山社区“康乐家园”,本次项目为文昌镇、滨河镇二级及二级以下50%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总经费36万元。

(三)服务对象

“康乐家园”服务对象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沙坡头区年龄在18周岁一60周岁之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或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肓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的六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

2.不伴有其他重大躯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及传染性疾病(活动期肝炎、结核等)。

3.精神症状基本缓解,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情随访,近6个月危险性等级评估为0-2级的。

4.患者及监护人要与“康乐家园”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责。
三、服务内容和质量控制

(一)服务内容

1.对康复人员进行日常生活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等社会适应性训练,并进行文化知识教育、社区教育。

2.对康复人员进行职业治疗、劳动技能训练和职业评估,组织安排他们从事简单性生产劳动。

3.督促需要服药的康复人员按时、按量服药,发现有病情变化,及时督促并协助家属,送病人入院接受治疗。

4.对康复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组织参与社会活动。

5.对康复人员家属进行有关康复知识的培训,与家庭配合对康复人员进行康复治疗。

6.维护康复人员的权益,促进公开就业,帮助顺利早日回归主流社会。

(二)质量控制

1.每周康复人员的出勤率不低于80%。

2.康复人员康复服务建档率不低于95%。

3.康复人员安全事故和生活意外发生率低于1%。

4.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对康复社区的满意度不低于90%。

四、服务机构

(一)服务商准入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依法在民政(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证照齐全。

2.良好经营声誉。承诺无行业失信行为,无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3.具备行业资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有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行业资质。能积极提升自身能力建设,具备精神障碍康复技术和人才,能满足患者康复需求。

4.服务人员资质。提供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主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精神科医生、护士、志愿者等,由其组成团队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具备建立个案管理团队,针对患者情况进行精准康复。具备相对应的入户服务能力,承诺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不低于行业标准的服务。

(二)服务监管与监督机制

服务商应按照行业服务规范建立自身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文昌镇、滨河镇建立“事中监管”机制。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重点对服务商服务真实性、是否存在服务违规行为、以及对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进行监管。

(三)购买方式。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承接购买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的社会力量。通过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5月)。文昌镇、滨河镇筛查二级及二级以下居家精神障碍患者,6月1日前将名单上报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通过排查摸底确定服务对象。

(二)实施阶段(2022年6月—2023年6月)。由服务单位安排专业团队提供康复服务,服务单位每周需在康复社区进行集中服务不少于1次,有完整的服务方案、记录照片等资料。服务过程中方案不断改进,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服务结束后,方案、记录、照片等档案资料上报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三)总结阶段(2023年6月)。服务结束后,服务单位对项目进度、服务满意度、资金使用效率、人员管理、服务宣传、服务成效等进行自我评估,并提出改善策略。沙坡头区民社局对服务对象进行抽检回访,对服务满意度做详细了解,为政府购买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为全面推进精神障碍康复社区服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资金结算

项目经费按核定的预算金额分三次拨付,项目按实施情况拨付30%,中期按工作进度拨付40%,工作结束并抽检合格后,拨付剩余30%。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滨河镇、文昌镇应建立和落实工作职责制,积极配合服务单位,提供提供服务对象基本信息,对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患者及家庭实行实时监管,与服务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跟综服务和监督。沙坡头区民社局,文昌镇、滨河镇要加强对购买服务工作的监督,采取随机检查的方式,每月走访一次服务对象,检查服务质量,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服务承接主体应严格履行合同责任义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服务单位应该按照行业服务规范建立自身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公开承诺,不得通过伪造信息资料等违法手段,骗取精神障碍康复服务费用。若不能严格履行服务合同,发现违规的,将及时追回项目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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