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领导指示要求,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区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联合在全区开展社会组织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对在沙坡头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整改。逐步建立起类型齐全、组织完备、服务全面、管理有序、自律规范的社会组织体系。全面加强沙坡头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通过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督检查,切实提升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营造沙坡头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更好的维护沙坡头区社会稳定大局。
二、整治内容
一是社会组织名称是否规范;二是社会组织章程和业务范围是否合规;三是社会组织负责人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社会组织内部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五是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申请报备制度落实情况;六是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监督管理情况;七是社会组织自办网站、刊物及其他公众媒体宣传平台运行、监管情况;八是社会组织超出章程规定业务范围开展非法活动行为;九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十是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决定成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沙坡头区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
组 长:张睿华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刘振海 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韩冬梅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 员:王世玉 沙坡头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赵炳东 沙坡头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姚艳玲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丁美林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区服务中心负责人
马 皓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干部
谢怡婷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负责人
杜 芳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马晓丽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办公室干部
四、实施步骤
本次清理整治从4月20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4月20日至5月20日)。大力宣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的有关政策规定,促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第二阶段: 审查档案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各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民政部发《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民发〔2010〕11号)的规定,进行档案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各乡镇对已登记的所属社会组织进行档案审查,形成审查情况总结。各乡镇、各社会组织于7月1日前,将审查情况总结和自查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办公室。
第三阶段: 实地检查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根据清理整治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组织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 整改验收阶段(10月8日至12月31日)。结合清理整治工作整体情况,针对实地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全面验收、突出重点”的方式,对各乡镇辖区内社会组织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整改情况。
五、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并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清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
(二)依法进行整改。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由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各乡镇共同实施,围绕清理整治内容,加强对所属辖区内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社会组织的惩戒力度,各社会组织对清理整治出的问题要依法彻底整改。
(三)加强协调配合。清理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乡镇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协调推动,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职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各社会组织要主动配合,积极履行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根据整治内容,及时自查,依法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如实上报,切实推进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
2018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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