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4/2021-00192
  • 卫沙民社发〔2021〕 46 号
  •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
  • 2021年07月08日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推进巩固拓展民政社保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沙民社发〔2021〕 46 号
时间:2021年07月08日 来源: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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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中心(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我局推进巩固拓展民政社保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进巩固拓展民政社保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推动实现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发〔2021〕31号)精神,结合民政、社保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主线,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深化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沙坡头区贡献民政社保力量。

二、任务举措

(一)加强农村基层治理。1.严格议定事项程序,全面推行“55124”工作模式,确保覆盖率达到100%。2.切实发挥村监会的监督作用,村务监督机构要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落实情况、村务公开情况、民主理财情况、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全面提高村级治理水平。3.健全居民议事机制,扩大协商范围,提高协商水平,以《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健全议事机制。

责任领导:  

人:张晓瑞

责任单位:基层政权办

完成时限:2021年-2025年

(二)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保障。1.加大政府购买为老服务力度。以农村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为90名困难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全面落实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2.强化居家养老基础设施建设。2021积极争取建设滨河镇城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柔远镇渡口村老饭桌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  

人:  

责任单位:养老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2025年

(三)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1.购买照料护理服务。通过聚焦特殊群体,织紧困难对象生活保障“防护线”,重抓特困人员、孤儿监护与管理。对沙坡头区在册的465名分散特困人员购买照料护理服务,通过助医、助洁等服务,切实加强对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提升特困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建立特困对象、孤儿管护机制,对分散供养特困对象分类签订协议,落实特困人员、孤儿护理、抚养、监管责任人;建立分散特困人员定期探访报告制度,按月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管护责任落实情况、近期生活动态、身体状况、有无医疗保障需求等内容进行探访,协调解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难题。2.推进沙坡头区非户籍困难群众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探索开展非沙坡头区户籍(以下简称“异地户籍”)低保审核审批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3.全面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紧盯脱贫不稳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三类重点人群”,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责任领导:刘建康

    人:冯翔明

责任单位:社会救助和殡葬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2025年

(四)做好特殊群体关爱服务。1.全面排查农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状况,逐步加大保障力度。2.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为三留守人员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资源链接、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同时向儿童主任讲授实务技巧,提高儿童主任服务能力,确保服务工作效能最大化。倡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实施公益项目和提供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责任领导:刘月敏

    人:丁美林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2025年

(五)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1.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岗位,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劳动力,有效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2.开展精准化职业技能培训。以就业意愿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力促职业技能提升,持续增强劳动力市场竞争力,为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供技能保障3.培育和壮大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队伍,激励劳务经纪人、劳务中介机构积极发挥引领带动就业作用,增强内生动力,扩大有组织转移就业规模。4.充分发挥劳务就业服务站作用,完善脱贫人口就业信息台账,准确掌握脱贫劳动力状况,重点掌握就业失业和参加技能培训情况,不断完善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做到脱贫劳动力底数清、掌握技能清、去向清,提供就业服务精准。五是简化“铁杆庄稼保”参保手续,降低催缴难度,扩大参保覆盖面,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拴紧“安全绳”。

责任领导:刘建康

    人:张锦云

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1年-2025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意义,把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民政系统的重中之重,纳入民政重点工作范围,与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衔接,与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相结合,不断提升民政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务求取得实效。局办公室要坚持严实标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局属各中心(室)、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方案明确的具体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和乡镇,扎扎实实、高质高效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加强监督考核。局党组定期听取各业务室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掌握民政社保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问计问需、解难帮困,以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推进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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