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4/2018-29298
  • 卫沙民社发〔2018〕103号
  •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
  • 2018年06月11日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沙坡头区文化艺术节·颂歌唱中卫》
卫沙民社发〔2018〕103号
时间:2018年06月11日 来源: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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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 

  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我区群众合唱艺术繁荣发展,以“颂歌唱中卫,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唱响主旋律,讴歌新时代,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和谐、团结、奋进的文化氛围,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关于举办宁夏文化艺术节·颂歌唱宁夏 共筑中国梦全区群众合唱比赛的通知》(宁文通发〔2018〕18号)和中卫市《关于举办中卫文化艺术节·颂歌唱中卫 共筑中国梦全市群众合唱比赛的通知》(卫文体新广电发〔2018〕93号)要求,现就举办沙坡头区文化艺术节·颂歌唱中卫 共筑中国梦沙坡头区群众合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6月至9月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

  三、组织机构

  成立“沙坡头区文化艺术节·颂歌唱中卫 共筑中国梦”群众合唱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张睿华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万自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赵春凤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自忠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万玉凤 区文化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张睿华任办公室主任,李自忠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合唱比赛的组织协调等事宜。

  四、活动形式及步骤 

  1.创排。6月,由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干部群众创作排练;

  2.决赛。7月上旬,以沙坡头区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参赛队进行决赛;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将协同市委宣传部和市文体新广电局组织评奖小组进行现场评奖,并选调优秀合唱队参加全市颁奖晚会。

  五、参赛对象

  沙坡头区各乡镇、各部门干部群众,人民团体、民间文艺团队、社会文化组织等均可组织参加合唱比赛活动。

  六、内容及要求

  1.参赛曲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主旋律,每个合唱团表演2首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合唱作品。其中必唱一首歌颂宁夏、歌颂中卫、歌颂沙坡头区的原创合唱作品(两声部以上),另一首作品应紧扣革命文化和中国梦主题。

  2.演唱时间:每个合唱团两首作品演唱时间不得超过12分钟。

  3.伴奏形式:合唱可采用钢琴、手风琴或乐队伴奏等形式,不允许使用伴奏带。

  4.合唱人数:合唱不分组别,每个合唱队人数不少于60人(不含钢琴伴奏、指挥和领唱)。

  5.合唱队要求着装整齐且与合唱内容相契合。

  七、奖项设置

  合唱比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名。通过以奖代补形式给予资金奖励。

  八、活动要求

  1.合唱编排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及沙坡头区优秀地域文化,讲好沙坡头区故事,凝聚正能量。

  2.通过组织比赛活动,营造浓厚文化氛围,达到文化惠民、乐民、育民效果。

  3.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彰显特色上下功夫,提高合唱质量和水平,做到隆重热烈、节俭高效、安全有序。

  4.各乡镇必须单独组队,各部门可以联合组队,参加合唱队员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参加。此项活动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5.比赛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6月14日之前报到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滨河镇人民政府一楼西119,邮箱:1561960188@qq.com;传真:0955-7630204)

  附件:沙坡头区合唱比赛参赛曲目报名表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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