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全面推动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区2018年“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儿童之家”建设任务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现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把“儿童之家”建设作为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抓手,列入2017 年、2018 年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按照《宁夏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目标任务要求,到2020年,90%以上的城乡社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的儿童之家。依托儿童之家,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沙坡头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的目标任务,2018年需建设“儿童之家”38个。(建设分配表见附件1)
二、“儿童之家”建设资金
2018年农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每个“儿童之家”补助资金5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负担。
三、“儿童之家”建设标准
硬件建设按照“五有”标准:有活动场地、有仪器设备、有文体器材、有宣传阵地、有特色项目。
软件建设按照“五全”标准: 机构健全、制度齐全、计划周全、队伍健全、资料齐全。
1.活动用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能基本满足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
2.配备电视、一定数量的图书和文体器材,基本满足留守儿童的文化娱乐需求。
3.配备电话或电脑等设施设备,方便留守儿童与父母交流联系。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是自治区“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长期任务,其工作量大、任务重、探索性强。各乡镇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切实把所担负的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把“儿童之家”建设纳入各乡镇重点工作中,扎实推进,确保完成2018年“儿童之家”建设的目标任务,筑牢保护服务儿童的平台。
(二) 规范管理,合力打造。建设“儿童之家”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要在实践中探索完善“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行的基本规范,使“儿童之家”建设更规范、管理更科学、使用更有效。建成的“儿童之家”统一加挂“儿童之家”标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源开展关爱保护相关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共同管好、用好儿童之家。注重发挥“三留守”关爱督导员和村(社区)妇联执委作用,鼓励青少年社工队伍参与“儿童之家”服务和活动,吸引大学生志愿者、中帼志愿者、科普志愿者等通过“儿童之家”平台为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
(三) 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辖区内的“儿童之家”项目统一招标建设,管好、用好每个“儿童之家”建设专项配套的5万元资金,严禁挪用。要运用“儿童之家”平台探索建立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齐心协力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学习成长创造一个快乐幸福的社区共享家园,打通为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儿童之家”建设项目要于当年8月底之前完成并投入运营。自治区民政厅将于9月上旬对各地“儿童之家”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附件:沙坡头区2018年农村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分配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沙坡头区儿童之家项目统计表 | ||
县(区) | 序号 | 单位(村) |
沙坡头区 沙坡头区 | 1 | 宣和镇福堂村 |
2 | 宣和镇福兴村 | |
3 | 宣和镇东月村 | |
4 | 宣和镇宣和村 | |
5 | 宣和镇何营村 | |
6 | 宣和镇旧营村 | |
7 | 宣和镇三营村 | |
8 | 宣和镇敬农村 | |
9 | 永康镇徐庄村 | |
10 | 永康镇艾湾村 | |
11 | 永康镇乐台村 | |
12 | 永康镇达茂村 | |
13 | 永康镇永丰村 | |
14 | 永康镇景台村 | |
15 | 永康镇刘湾村 | |
16 | 永康镇永南村 | |
17 | 永康镇永乐村 | |
18 | 柔远镇高营村 | |
19 | 柔远镇镇靖村 | |
20 | 柔远镇雍湖村 | |
21 | 柔远镇范庙村 | |
22 | 柔远镇刘台村 | |
23 | 柔远镇施庙村 | |
24 | 东园镇双渠村 | |
25 | 东园镇郑口村 | |
26 | 东园镇史湖村 | |
27 | 东园镇白桥村 | |
28 | 东园镇金沙村 | |
29 | 镇罗镇李嘴村 | |
30 | 镇罗镇九塘村 | |
31 | 镇罗镇河沟村 | |
32 | 镇罗镇镇西村 | |
33 | 镇罗镇镇罗村 | |
34 | 文昌镇黄湾村 | |
35 | 文昌镇五里村 | |
36 | 文昌镇蔡桥村 | |
37 | 文昌镇双桥村 | |
38 | 文昌镇郭营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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