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32/2020-00088
  • 72号
  •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 有效
  • 2020年12月18日
关于对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3号、第17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72号
时间:2020年12月18日 来源: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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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秀玲、汪军、袁东、曹振华、杨纪娟、王月辉、杨保花、陈宝国、马英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理新社区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和关于枣林村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应理新社区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

接到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整合项目资金,为应理新社区安装健身器材2套共16件,激发了居民群众的锻炼激情,满足了居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二、关于枣林村安装健身器材的建议

接到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铺设了高规格篮球场地胶,并配备了篮球架一副、健身器材一套,激发了群众锻炼的激情,满足了群众的健身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体育基础设施促进全民健身发展的意见》,不断完善我区体育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意识,推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可持续发展。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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