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砺心青少年搏击俱乐部筹备组:
你筹备组呈报的《关于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砺心青少年搏击俱乐部的申请》及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砺心青少年搏击俱乐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在普及全民健身事业、推广科学健身理念、提高群众健身技能、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砺心青少年搏击俱乐部是必要的、可行的。
二、该组织性质为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谢鹏举。办公地址:中卫市鼓楼南街205号美丽城市风景ABC组商住楼三单元三层3C01。
三、该俱乐部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宣传党和国家发展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配合体育行政部门构建面向大众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的发展;承办和配合相关部门举办搏击竞赛和表演活动;开展基层散打、搏击训练;组织散打、搏击爱好者进行技术探讨交流。
四、经审查,我局同意筹备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砺心青少年搏击俱乐部,同意担任中卫市沙坡头区砺心青少年搏击俱乐部的业务主管单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我们将对所属民办非企业具体行使以下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民办非企业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监督、指导民办非企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负责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的初审;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机关指导民办非企业的清算事宜。日常工作由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负责监管。
五、我局将选派专人担任该民办非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和网格员,具体负责指导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指导员:杨天鹏 网格员:杨佳琪)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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