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文化体制改革,盘活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专业文艺团队,探索出一套适合沙坡头区实际、适应群众需求的新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有效推动沙坡头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管理运行模式的实施方案》(卫文体新广电发〔2016〕146号)精神,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沙坡头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沙坡头区文化体育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6月14日
沙坡头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文化体制改革,盘活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专业文艺团队,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突出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要求,大胆创新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运营模式,探索出一套适合沙坡头区实际、适应群众需求的新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有效推动我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近年来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示范点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强市”战略,积极探索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的运行管理模式。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方式创新,进一步提升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让更多群众免费共享文化资源,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以文化引领民风建设,以文化助推经济发展,以文化繁荣社会事业。
二、实施内容
针对乡镇综合文化站人才缺乏、利用率不高、文化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以及村级文化活动无固定场所、无保障性开放时间等实际问题和困难,对乡镇综合文化站试点性地试行“公建民营公助”管理运行模式,分期分批在各乡镇推行。
(一)政府主导,协会运作。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协会运作、增强活力”的思路,选择文化基础较好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展“公建民营公助”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全面推广、即由乡镇政府投入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民间文化协会运行,吸收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运行。
1.各乡镇为每个文化站配备基本文化设备;自治区体育局、区文体计生局等单位配备一定数量的体育器材。所有设备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文体计生局共同登记造册管理,防止挪用流失。
2.区委宣传部、文体计生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参与组织成立民间文化协会,业务上受区文体计生局指导,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协会运行各项制度。各乡镇结合文化志愿者管理申报,按照申请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选、择优聘用等程序产生1名文艺骨干任协会会长,并将乡村民间组织的优秀文艺队、社火队、文化示范户纳入到协会中,各队负责人任理事,并把懂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民间优秀人才吸收到协会中。通过实行星级评定管理,使我区农村文艺团队走上协会管理、自我参与、自我发展、自我创新的良性轨道。
3.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合同形式将文化站无偿委托给民间文化协会运行,并由文化站工作人员管理协会及文化站资产,委派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担任文化站副站长,共同指导文化站开展工作。区文体计生局和各乡镇逐步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并及时落实国家对农村文化的扶持优惠政策。
4.文化协会运行后的文化站要全面实行无障碍、零门槛进入,文化阵地公共空间及设施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真正为群众提供“免费文化大餐”。统筹将社保、乡村计生服务、工青妇等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安排在文化站进行,实行“一站多用”,进一步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统筹把农村广播电视、远程教育、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结合起来,组建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文艺演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推广及培训、体育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并以此为模式,复制“一室多用”的村级文化活动室,基本解决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等问题,真正发挥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5.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和决策上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意愿,使政府决策与民主反映需求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文化站文化活动开展及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二)加强管理,明确职责。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激活文化站的书籍报刊阅读、文艺娱乐、科普培训、信息服务、体育健身等各项文化要素,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有效改善农村文化服务面貌。
1.根据当地群众需求,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场地条件,制定出乡镇综合文化站(民间文化协会)“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量化标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电影放映活动;指导村文化室和农民自办文化组织(文化大院、业余文艺团队、文化中心户等)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民间自办文艺团队要充分利用“星级评定,争先创优”活动承担起当地文化下乡的责任,使文化下乡常态化、固定化,真正变送文化为种文化。搞好活动场所的室内布置,并使各种制度上墙,表册齐全,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2.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开办图书室,为当地群众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组织好全民健身活动,确保公共文化资源进村入户。
3.搜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并积极开展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4.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类展览、讲座,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群众求知致富提供优质服务。
5.做好所辖乡镇直播卫星公共服务“户户通”管理维护运行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户收视中出现的问题。
6.做好农村文化市场监督报告工作。
(三)绩效挂钩,经费保障。根据乡镇综合文化站职能,按照“基数不减、适度调整、协会管理、联合考核、以奖代补、资金直达”原则管理使用文化站专项资金。
1.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给予文化站适当比例的运行经费。区文体计生局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灵活分配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资金,可根据各协会(文化站)年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拨付,切实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行经费问题,以确保公益性文化活动正常开展。
2.对大型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农村文化事业专项建设项目,乡镇政府通过“一事一议”项目,满足广大群众的文化需求,切实发挥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在促进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中的作用。
3.民间文化协会可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间募集善款,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三、实施步骤
我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1月1日至7月31日):试点建设。
第一批示范点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要于7月31日前成立乡镇民间文化协会并完成文化站管理人员上岗、文化设备运行、图书登记上架等工作,做好文化站内外布置、制度上墙。同时,各乡镇应根据文化特点,开展打造“一乡一品牌,一村一特色”文化品牌活动,建立留守儿童之家、非遗展示(包括留守妇女剪纸刺绣培训)等工作。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等3个乡镇示范点需完成观摩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7年8月1日至9月30日):验收阶段。
乡镇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一批乡镇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示范点进行全面验收,确保乡镇文化站达到“公建民营公助”的要求。区文体计生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及文化站站长进行现场观摩,总结示范点建设经验,全面推广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运行机制。
第三阶段(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推广建设。
第一批示范点要对照《区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量化标准》开展自查整改,完善运营长效机制,确保乡镇文化站达到“公建民营公助”的要求,并长期开展群众日常文化服务活动。
各乡镇要根据观摩学习和试点运行情况,3年内完成1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的推广建设。
1.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0月30日:
第一批示范点: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
2.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月30日:
第二批示范点:文昌镇、滨河镇、镇罗镇、迎水桥镇。·
3.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
第三批示范点:东园镇、柔远镇、香山乡、兴仁镇。
通过逐年推广建设中总结的经验,建立良好的运行和管理机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公建民营公助”模式,保障乡镇综合文化站长期、常态发挥作用。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建萍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高秀英 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淑英 区文体计生局局长
万自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葛淑琴 区文体计生局副局长
冯伟明 文昌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常广福 滨河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芮雨生 东园镇党委委员
徐 立 柔远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徐吉平 镇罗镇党委副书记
王 佳 宣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金萍 永康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马 丽 常乐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淑华 迎水桥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徐雅芬 香山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樊永平 兴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文体计生局,张淑英兼任办公室主任,葛淑琴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对民间文化协会指导等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议事决策、协调联动、目标管理、督导评促、排名通报、经费投入等工作机制,建立定期视察工作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各乡镇要建立目标管理、督导评估、经费保障等相应工作机制,确保属地责任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确保目标任务按时按期完成。
(三)加大舆论宣传。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要大力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公建民营公助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建设工作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建民营公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程监督检查指导公建民营公助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情况并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纳入全市乡镇综合考核之中。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建设工作情况,疏通民意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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